張貼日期:Mar 29, 2021 6:1:9 AM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10年3月25日屏府教學字第11005852300號函辦理。
二、請本校有意申請縣外介聘教師,於110年4月20日起至4月29日止,自行上網填報資料(網址:http://tas.kh.edu.tw),並於4月29日以前依規定檢具相關表件(證明文件應檢附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審核後發還)送人事室審核。
三、「110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請申請教師自行以A3用紙雙面列印,並請詳閱作業要點暨填表說明後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