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 程 條 款 *
1. 繳費單所示課程之費用須於該月第一次上課前繳付以確定該等課堂。
2. 繳款人須核對繳費單所載列之資料是否正確無誤,並於上課時帶同此單。
3. 除非本社取消課程,否則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4. 學生須依時出席課堂,因遲到、早退、缺席而所欠之課時恕不予以補回。
5. 倘因要事擬缺席課堂,必須提前一天告假。在名額容許之情況下可於當月補回所缺之課堂。
6. 學生須遵守秩序,注意個人及其他同學人身安全。
7. 本社課堂不供觀課,家長接送請於門外等候。
8. 學生須小心保管個人財物,任何原因而造成的損失,不論其責任誰屬,本社概不負責。
*繳費單載列之課程條款
惡劣天氣期間之上課安排
除非本社另行公布,惡劣天氣期間之上課安排如下:
1 課堂開始前
1.1 當天文台發出黃色/紅色暴雨警告 及/或 一號/三號熱帶氣旋警告訊號:
所有課堂如常進行。
1.2 當天文台發出黑色暴雨警告 及/或 八號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
所有課堂予以取消。
1.3 當天文台以三號(或更低)取代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
若距原訂課堂開始時間兩小時或以上,課堂按原訂時間如常進行。
若距原訂課堂開始時間不足兩小時,課堂於上述訊號生效後兩小時開始。
2 課堂進行期間
2.1 當天文台發出黃色/紅色/黑色暴雨警告 及/或 一號/三號熱帶氣旋警告訊號:
所有課堂如常進行。
2.2 當天文台發出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
所有課堂即時中止。
在安全情況下,家長可安排學生回家。
因惡劣天氣而致上述課堂中止或取消,所欠課時將另訂日期及時間予以補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