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兆伸榮獲「創意教學卓越獎團隊」教師獎
教學團隊之受獎者,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依教育政策擬訂教學方案及計畫,經實施後,具永續發展及推廣價值。
(二)活化班級經營及落實輔導學生適性發展,成績卓著。
(三)致力教材、教法、評量、教具與教學媒體之研究、改進或創新及發明,經採行確具成效。
審查指標
(一)教學理念與過程:50%(含教育理念、團隊運作、班級經營)
1.教育理念:
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觀、重視人本與關懷教育,能適度將教育政策融入教學等。
2.團隊運作:
方案與同儕共同協作完成,在方案進行的過程中,能適度融入家長及社區參與、團隊能維持良好互動,積極專業成長、主動參與專業社群的對話,以及重視經驗的傳承與分享等。
3.班級經營:
營造有利於學生的學習環境、規劃多樣化的學習活動、重視學生適性發展,以及形塑優質的班級氣氛等。
(二)教學創新與績效:50%(含教學創新、學習績效)
1.教學創新:
力求教材教法及評量的創新、有效運用教學媒體與科技、研擬有效的教學改進方案,以及教學表現具有創新價值等。
2.學習績效:
所提出的教材教法應實際於教學現場實施,有具體成效,並強化學生的學習能力並顧及個別差異、增進學生知識、技能與情意等層面發展與成長,以及有效實踐教育理念與邁向學校願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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