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2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
教學輔導教師
第一階段研習課程
桃園市112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教學輔導教師第一階段研習課程
壹、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2023/12/15(五)截止,於全國教師在職研習網站辦理登錄報名
報名網址為:https://www1.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
請搜尋主辦單位或代碼: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4128454)
貳、課程簡介
1. 3-1教學輔導理論與實務:3小時。
2. 3-2教師領導理論與實務:3小時。
3. 3-3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2):6小時。
4. 3-4素養導向課程設計、教學與評量:6小時。
5. 3-5人際關係與溝通實務:3小時。
6. 3-6教學行動研究:3小時。
參、課程表
第1日(丁一顧教授)
12/16 08:40-09:00 報到
六 09:00-12:00 3-1教學輔導理論與實務
12:10-13:00 午餐暨休息時間
13:00-16:00 3-2教師領導理論與實務
第2日(丁一顧教授)
12/23 08:40-09:00 報到
六 09:00-12:00 3-3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2)
12:10-13:00 午餐暨休息時間
13:00-16:00 3-3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2)
第3日(葉怡芬教授)
12/30 08:40-09:00 報到
六 09:00-12:00 3-4素養導向課程設計、教學與評量
12:00-13:00 午餐暨休息時間
13:00-16:00 3-4素養導向課程設計、教學與評量
第4日(塗瑀真主任)
113/1/6 08:40-09:00 報到
六 09:00-12:00 3-5人際關係與溝通實務
12:10-13:00 午餐暨休息時間
13:00-16:00 3-6教學行動研究
肆、取證資格
1.完成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實體研習,共24小時。
2.完成教學輔導教師實務探討課程,共6小時。
3.3年內完成4項專業實踐,說明如下:「依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公告為準」(以下稱教專中心)
(1)擔任專業回饋人員,觀察同儕公開授課,並依教學觀察三部曲(或備課、觀課、議課),給予對話與回饋至少2次。
(2)協助輔導實習教師、初任教師、新進教師或自願專業成長之教師,時間達12週以上。
(3)開放任教班級,公開授課至少2次。
(4)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達1學期以上,並具有學校核發之證明者。(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不限類別,領域召集人、學年主任等,皆可屬之)
伍、注意事項
1.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12月15日中午12時止,請研習教師注意。
2.本研習須全程參與24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數。課程均於上午9時開始至下午4點結束。上午8點40分開始報到,請教師們準時出席避免影響講師授課。課程中凡有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及請假,則該課程即視為缺課,若欲取得研習證明則需進行補課。
3.報名後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須請假者,請於課程開始3天前致電教專中心(03-3342351#29),若課程當日之不可抗力因素,亦請於第一堂課程開始前致電教專中心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