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for Taoyuan City Principals and Teachers
進階人才
1. 研習人員
(1) 具3年以上年資之正式教師、代理代課教師,並有3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
(2) 具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或完成「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課程」(6小時研習)。
(3) 每梯次預計錄取20人,二梯次共計40人。
3. 研習內容
(1) 參加研習者,須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報名登錄。
(2) 課程名稱:「桃園市112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實務探討(第一梯次)、(第二梯次)」。
(3) 課程內容:(專題研討、講解、實作與演練)
2-1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1 (6小時)
2-2 公開授課理論與實務 (3小時)
2-3 教師專業成長與學習社群 (3小時)
(4) 研習課程表
4. 取證資格
(1) 完成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實體研習課程,共 12 小時。
(2) 完成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實務探討課程,共 6 小時。
(3) 2 年內完成 3 項專業實踐,說明如下:
• 擔任專業回饋人員,觀察同儕公開授課,並依教學觀察三部曲(或備課、觀課、議課),給予對話與回饋至少 1 次。
• 開放任教班級,公開授課至少 1 次。
• 參加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運作,時間至少達 1 學期。
5. 取證方式與流程
符合參加培訓認證資格者,完整參與12 小時培訓課程,並於日後參與 6 小時實務探討課程,以及 2 年內完成 3 項專業實踐後,依規定線上繳交相關表件,由「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以下稱教專中心 審核,通過後核予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證書。(依教專中心公告為準)
6. 取證後的回饋服務事項
參與學校公開授課、提供授課教師專業回饋、積極參與教師專業學習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