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1學年度
薪傳教師培訓及增能研習
(第二梯次)
桃園市111學年度薪傳教師培訓及增能研習-第二梯次(上午)
壹、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11/10/04(二)截止,於全國教師在職研習網站辦理登錄報名
報名網址為:https://www1.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
請搜尋主辦單位或代碼: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3549411)
貳、注意事項
1.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請研習教師注意與配合。
2.報名後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須請假者,請於課程開始3天前致電教專中心(03-3342351#29)
若課程當日之不可抗力因素,亦請於第一堂課程開始前致電教專中心請假。
3.本項研習會場不提供紙杯,敬請與會研習人員自行攜帶環保杯。
4.辦理研習之工作人員、參與研習之講師及學員請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課務自理,研習當日適逢假日,得於一年內核實補休。
5.完成全部研習後,核給3小時研習時數。
6.每場次依本市教師優先錄取,再開放其他縣市教師補足。
7.如天候不佳則依人事行政局公告辦理。
8.本研習因本校大門拆除重建工程恕不提供停車位,請見諒。
9.如有問題,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肆、其他:薪傳教師之工作職責
1.提供初任教師有關教學知能、生活適應及其他教學事務等諮詢與協助。
2.帶領初任教師進行協同教學、專業成長,營造學習社群文化等。
3.與初任教師進行共備、觀課、議課,提供回饋與建議。
4.協助初任教師建立教學檔案。
5.填寫輔導紀錄表,每次輔導後記錄1筆,每學期陳核1次,並上傳至地方輔導群網站(http://lcg.rhps.tyc.edu.tw/)。
6.填寫成果冊,每次輔導後記錄1筆,每學年陳核1次,並上傳至地方輔導群網站(http://lcg.rhps.tyc.edu.tw/)。
伍、進階研習課程時數統計表
1.3小時/學分
(1) 初任教師常見問題態樣與解決方式分析:50分鐘
(2) 薪傳教師的角色與職責含輔導紀錄表填報說明:50分鐘
(3) 教師社群及教師專業發展:50分鐘
(4) 問題討論與綜合座談:40分鐘
◎完整參與3小時諮詢輔導座談會者,核予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