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for Taoyuan City Principals and Teachers

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實務探討

1. 研習人員

完成110、111、112學年度被推薦教學輔導教師儲訓並完成24小時教學輔導教師儲訓研習課程者,預計錄取20位。

2. 辦理日期及地點

3. 研習內容

(1)  參加研習者,須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報名登錄。

(2)  課程名稱:「桃園市112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實務探討研習」。

(3)  課程內容:(專題研討、講解、實作與演練)

3-7  教學輔導教師專業實踐經驗分享 (6小時)

(含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說明)


(4)  研習課程表

4. 取證資格

(1) 完成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實體研習,共24小時。

(2) 完成教學輔導教師實務探討課程,共6小時。

(3) 3年內完成4項專業實踐,說明如下:「依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公告為準」(以下稱教專中心)


擔任專業回饋人員,觀察同儕公開授課,並依教學觀察三部曲(或備課、觀課、議課),給予對話與回饋至少 2 次。

協助輔導實習教師、初任教師、新進教師或自願專業成長之教師,時間達 12週以上。

開放任教班級,公開授課至少 2 次。

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 達 1 學期以上 ,並具有學校核發之證明者。(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不限類別,領域召集人、學年主任等,皆可屬之)

5. 取證方式與流程

符合參加研習資格者,完整參與24 小時培訓課程,並且接續參與 6 小時實務探討課程,以及 3 年內完成 4 項專業實踐後,項專業實踐後,依規定繳交相關表件送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以下稱教專中心審核,通過後核予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6. 取證後的回饋服務事項

積極領導學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協助輔導實習教師、初任教師、新進教師或自願專業成長之教師;發揮教師領導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