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2學年度
薪傳教師培訓及增能研習(第梯次)

桃園市112學年度薪傳教師培訓及增能研習(第梯次)


壹、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2023/09/01(五)截止,於全國教師在職研習網站辦理登錄報名


報名網址為:https://www1.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


請搜尋主辦單位或代碼: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3990658)


貳、課程簡介及師資


◎課程內容

1.初任教師常見問題態樣與解決方式分析:50分鐘。

2.薪傳教師的角色與職責含輔導紀錄表填報說明:50分鐘。

3.教師社群及教師專業發展:50分鐘。

4.問題討論與綜合座談:40分鐘。


◎完整參與3小時諮詢輔導座談會者,核予研習時數。


參、注意事項


1.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請研習教師注意與配合。

2.報名後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須請假者,請於座談會開始3天前致電教專中心(03-3342351#29);若課程當日之不可抗力因素,亦請於第一堂課程開始前致電教專中心請假。

3.本項研習會場不提供紙杯,敬請與會研習人員自行攜帶環保杯。

4.辦理研習之工作人員、參與研習之講師及學員請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課務自理,研習當日適逢假日,得於一年內核實補休。

5.完成全部研習後,核給3小時研習時數。

6.每場次依本市教師優先錄取,再開放其他縣市教師補足。

7.如天候不佳則依人事行政局公告辦理。

8.因本校大門拆除重建工程,莒光街校門無法通行。

【步行】請由文康街73號或四維街146號進入本校綠園校門後依循指標到達研習場地。

因本校車位有限僅提供講師停車,如有汽車停車需求,請至桃園市桃園區四維街39號西門公有停車場停放,造成不便敬請見諒,謝謝大家。



*薪傳教師之工作職責*

1.提供初任教師有關教學知能、生活適應及其他教學事務等諮詢與協助。

2.帶領初任教師進行協同教學、專業成長,營造學習社群文化等。

3.與初任教師進行共備、觀課、議課,提供回饋與建議。

4.協助初任教師建立教學檔案。

5.填寫輔導紀錄表,每次輔導後記錄1筆,每學期陳核1次,並上傳至地方輔導群網站(http://lcg.rhps.tyc.edu.tw/)。

6.填寫成果冊,每次輔導後記錄1筆,每學年陳核1次,並並上傳至地方輔導群網站(http://lcg.rhps.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