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行童軍肩章

原本要求

1. 完成總會/地域/區認許之樂行童軍啟導班;或

(於成為樂行童軍前已完成樂行童軍啟導班之樂行童軍可予以追認。)


2. 完成同等項目。

(請參照附錄之「樂行童軍啟導班課程概要」。)

1. 樂行童軍之歷史和沿革

2. 訓練目標

3. 團的組織架構和行政管理

4. 獎章制度

5. 樂行童軍技能學習

6. 樂行童軍活動體驗


樂行童軍技能學習及活動體驗範疇:

1. 繩結

2. 露營活動

3. 先鋒工程

4. 輕便炊事

5. 救傷

6. 服務

7. 其他程度相約之樂行童軍活動


替代要求

更改樂行童軍啟導班課程概要中的第六項,即由「樂行童軍活動體驗」更改為「認識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其他內容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