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行童軍肩章
原本要求
1. 完成總會/地域/區認許之樂行童軍啟導班;或
(於成為樂行童軍前已完成樂行童軍啟導班之樂行童軍可予以追認。)
2. 完成同等項目。
(請參照附錄之「樂行童軍啟導班課程概要」。)
1. 樂行童軍之歷史和沿革
2. 訓練目標
3. 團的組織架構和行政管理
4. 獎章制度
5. 樂行童軍技能學習
6. 樂行童軍活動體驗
樂行童軍技能學習及活動體驗範疇:
1. 繩結
2. 露營活動
3. 先鋒工程
4. 輕便炊事
5. 救傷
6. 服務
7. 其他程度相約之樂行童軍活動
替代要求
更改樂行童軍啟導班課程概要中的第六項,即由「樂行童軍活動體驗」更改為「認識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其他內容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