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行童軍獎章及貝登堡獎章
童軍知識
童軍知識
原本要求
1. 完成總會/地域認許之領袖初級訓練班。
(於成為樂行童軍前已完成初級訓練班之樂行童軍可予以追認。)
2. 閱讀一本有關童軍運動的書籍,並與其他樂行童軍分享。有關書籍可以是對於樂行童軍認識童軍運動、學習童軍知識和個人童軍發展有幫助的任何著作。分享形式不限,可以是講座、分享會、簡報報告等,惟內容必須是閱讀書籍後之感受,並作出有深度之分享。
建議讀物:
童子警探Scouting for Boys
樂行成功之道Rovering to Success
樂行之道
森林故事The Jungle Book
香港童軍百年圖史
Scouting in Hong Kong 1910 – 2010
替代要求
可以網上方式進行。
社區服務
社區服務 (I)
原本要求
樂行童軍必須參與一項或數項有連貫性的童軍及社區服務,為期不少於12個月及不少於100小時,而其中社區服務應不少於50小時。在積極參與服務的同時,了解和學習組織服務的要訣,以便學以致用,持續服務社區,領略施比受更為有福的真諦。
替代要求
於不少於4次旅團集會中,向成員介紹及推廣至少8個「可持續發展目標」,而每個目標的介紹均須為時30分鐘或以上。
社區服務 (II)
原本要求
樂行童軍與其他樂行童軍或外界人士策劃及執行一項持續性的社區服務,為期不少於12個月及不少於100小時(包括籌備工作及檢討,但不包括參加「活動籌劃訓練班」及「寰宇童軍計劃「探索」課程之時間)。
替代要求
就社區服務(I)所介紹的8個「可持續發展目標」中,選取其中1個,與不多於2名樂行童軍團成員,一同籌備及製作一段不少於45分鐘的短片,並利用社交平台宣傳該「可持續發展目標」。
童軍技能
童軍技能 (I)
原本要求
甲部:急救訓練
獲取本會急救證書或其他根據香港法例第509 章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勞工處認可的三十小時急救課程證書。
乙部:學習傳統童軍技能
完成以下其中一個範疇的技能訓練或考驗:
遠足:領袖遠足訓練班或童軍技能評審局登山技能第一級或以上考驗
營藝:領袖營藝訓練班或童軍技能評審局露營技能第一級或以上考驗
先鋒工程:領袖先鋒工程訓練班或童軍技能評審局先鋒工程第一級或以上考驗
船藝:領袖船藝訓練班或童軍技能評審局船藝第一級或以上考驗
丙部:學習多元化的童軍技能
完成一個教練員/導師訓練班,惟不得與童軍技能(I)乙部已使用之範疇重複。
替代要求
選取其中一個現行童軍技能及評審局現行第一級課程(包括:露營技能、登山技能、繩藝、船藝及先鋒工程),認識及明瞭課程範圍內所有理論內容。
童軍技能 (II)
原本要求
協助策劃及帶領合共不少於十節(一節即四小時課堂或實習訓練)與童軍技能(I)有關的訓練,並於活動完成後作報告及檢討。
替代要求
根據現行《童軍訓練綱要》,選取其中一個與現行的《樂行童軍訓練綱要》中的童軍技能(I)有關的技能組或服務組童軍專科徽章,就其考核範圍預備有關教材, 並 於旅團集會中作滙報。
個人發展
個人發展
原本要求
成員透過日常生活、學業、工作及社交的經歷,不論如意或失意、順境或逆境、成功或失敗,作出描述、反思得失。重點在於如何訂定和計劃目標並進行實踐,達至持續發展。活動主題可以包括個人理財、衛生教育、健體與瘦身、食物與營養、婚姻制度、持續進修、認識各行各業、工會組織、家庭計劃等項目。
樂行童軍可選擇一項日常生活、學業、工作及社交的經歷,進行探討及/或行動研究。為期不少於12個月。
替代要求
選取其中一個「可持續發展目標」,就其與香港社會有關的議題進行為期不少於6個月的探討,當中須包括第一手資料的搜集,如:訪問、問卷調查等,並就相關議題作出反思,完成後向團員匯報成果。
個人興趣
個人興趣
原本要求
樂行童軍根據自己的專長、興趣、和愛好,選擇合適的項目進行持續性發展或選擇參與其他新的項目,學習新事物及技能從而培養出新興趣。繼而將個人的興趣推介予其他成員,一起分享箇中樂趣。鼓勵樂行童軍以一項興趣維持18個月來完成本項目,倘若以兩項興趣則各需12個月,合共24個月(兩項興趣可同時進行)。
替代要求
考核內容維持不變。
認識世界
認識世界
原本要求
1. 樂行童軍與其他童軍或外界人士一起策劃、籌備、及進行一次不少於5日4夜之境外交流或生活體驗活動(如參加海外大露營、內地交流團、海外營職員計劃、工作假期等),並於活動前後進行為期不少於6個月的探討或研究,完成後與其他童軍或外界人士分享活動經驗及研究成果;或
2. 樂行童軍選擇一項在校園、辦公室及/或工作的地方,或團體活動中,與不同國籍種族人士交流、合作,並透過日常生活、學業、工作及社交的經歷進行為期不少於6個月的探討或研究,並於完成此項後與其他童軍或外界人士分享活動經驗及研究成果。
替代要求
參與一個由世界童軍組織、外地童軍組織或香港童軍組織所舉辦之國際青年交流活動(形式不限),並於完成後與其他童軍分享活動經驗及討論成果。
挑戰項目
挑戰項目
原本要求
完成甲部或乙部其中一項:
甲) 個人挑戰
要旨:鼓勵成員接受新挑戰,去完成一些從未在過往完成而具挑戰性的活動,挑戰自我。
「個人挑戰」項目內容因人而異,樂行童軍應自我選擇具挑戰性的活動去實行。
以下為完成自我挑戰項目的其中一些例子:
完成渡海泳
完成三項鐵人比賽
完成馬拉松項目
進行單車遠足旅程
進行海外遠足旅程
考取香港青年獎勵計劃金章
考取寰宇童軍章
考取飛行章
考取跳傘章
完成1次慈善的步行或類似活動,其距離不少於100公里。例如「樂施會毅行者」、「行路上廣州」等有意義的慈善活動
乙) 野外挑戰
要旨:透過策劃及完成遠足旅程,鍛鍊成員的自立精神、團隊合作精神及領導才能,從而挑戰自我及體驗團隊合作的重要性和考驗體能。樂行童軍在遠足旅程考驗開始前必須已完成認可之遠足訓練。
進行一次3日2夜或以上之遠足探險旅程。樂行童軍須於旅程前後提交遠足計劃書、遠足報告書及事工報告書。以3至5人為1小隊,如小隊包括男女成員,必須為男女各2名,惟所有參與成員必須從未進行過3日2夜之遠足旅程考核或從未完成深資童軍探險段章。樂行童軍必須完成不少於50公里距離的旅程。各成員須於旅程中擔任重要工作,並完成2項事工。考驗必須由總會認可之高級遠足審核員或遠足審核員進行。
替代要求
於聯合國所訂立的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中選取其中一項,計劃一個可以總會、地域、區或團作為籌劃單位的為期最少相等於14天全職工作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