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推動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特殊優良事項
1. 參與推動各級單位環境教育有功事蹟。
2. 申請及參與教育部推動環境教育相關計畫或活動(108年學校環境教育實作競賽……等)
3. 推廣低碳校園節能減碳措施有顯著改善(數據的改善)。
4. 在校內規劃並推動師生清查樹口、護樹認養、校園命名之友善生態相關活動。
5. 所屬教師或學生榮獲國家級環境教育相關表揚獎項。
6. 申辦111年度「校園雨撲滿」徵選與建置計畫。
7. 申辦111年度桃園市環境教育校園教具營造計畫。
9. 申辦111年度桃園市推動「智慧校園能源管理」計畫。
10. 已取得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或環境教育機構等認證之事蹟。
11. 其它:
(每項次2分,最高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