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光德國中一百零二學年度推行母語日暨母語教學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發布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二)、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台灣母語日實施要點暨本縣推動母語日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倡導母語教學,提昇學生運用母語之能力。
(二)、增進本校教職員及學生皆會說流利母語的能力。
(三)、培養本校教職員及學生會應用母語及俚語的能力。
(四)、充份瞭解鄉土語言文化的內涵。
(五)、培養學生認識自己族群的文化內涵,進而關心鄉土、愛護鄉土、重視鄉土文化,使學校成為社區文化的中心。
三、實施對象:本校教職員及學生
四、實施內容:以閩南語(Ho7-Lo2 話)教學為主。
五、實施原則:
(一)、生活化:藉由日常生活中之母語交談(老師VS老師,老師VS學生,學生VS學生),增進母語溝通的能力。
(二)、隨機化:採用隨機教學,增進師生母語的能力。
(三)、趣味化:舉辦活動,提供師生說母語的機會。
六、活動內容及期程:
七、相關活動說明:
(一)、每週三是「母語日」全校師生儘量全天說母語。
(二)、母語日當天,老師於集會時對學生報告、上課、廣播等任何說話時刻都儘量以母語交談。學生則於任何說話時刻多儘量使用母語。
(三)、加強校園母語教學情境佈置,圖書館並擺設相關書籍及CD等教材,供學生學習。
(四)、依教學需要將母語教學融入各科教學中,如音樂課教唱母語歌謠,聯課活動等課程加入母語教學,各科教學講解中加入母語解釋。
(五)、視需要辦理母語之演說比賽、朗讀比賽、唱歌比賽、及其他相關活動。(比賽日期、辦法另訂, 預定一學期舉辦一次,一次表演性質,一次正式比賽)
八、師資:以校內教師為主。至於師資培訓部分則敦請、鼓勵校內教師踴躍參加教育局、教師研習中心及各校舉辦的母語教學及認證研習活動。
九、預期成效:
(一)、透過母語教學能正確利用母語來進行溝通。
(二)、透過母語教學能熟悉鄉土語言的特色。
(三)、透過「母語日」及相關活動的實施,能認識鄉土文化的內涵。
十、本計畫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