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語文選修課程【意願調查表】填表說明:
一、 本表係提供學生調查,做為開設本土語文選修課程之依據。
二、 選修原住民語言社團,會教授族語認證考試內容。取得原住民族語認證的同學,於升學時超額比序總積分及特色招生學科考試分發入學加35%;另外,特色招生術科甄選入學,以加總分10%計算。歡迎踴躍選修原住民語言課程。
三、 國中七年級及八年級學生應就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及臺灣手語等五種語文任選一種修習,並自111學年度起逐年於七、八年級實施(112學年度七年級與八年級為必修)。鼓勵持續學習同一種語文為原則,倘確有更換語文類別之需求,應持續至少一年方得更換。
四、國中學生除選修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其中一項語別外,學校應調查學生選修新住民語文之意願,學生有學習意願,即於彈性學習課程開設。俾憑學校開課,並維護新住民學生選習之權益。
五、 學校開課時,會打破班級年級界限,依學生選習語言類別編班,倘換語別或曾中斷修習該課程者,應依語文評估工具了解語文級別,並依級別安排課程;學生之學期成績,依其所選修語文成績做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