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於本校環保服務隊實施計畫訂定獎勵
雲林縣龍巖國小學生環保服務隊實施計畫
一、依據: 教育部「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劃」函辦理。
二、目的:
輔導學生依其志願利用空閒時間從事環保工作,養成勤勞儉樸、服務群眾習性,使學生體認服務的真諦並籍以培養其對社會之參與感與使命感。
三、對象:本校志願從事於環保工作之學生。
四、服務時間:
(一)每學年度期初徵選服務人員。
(二)經評選後,即編組展開各項環保服務工作,為期一年。
五、編組與訓練:
依校園環境現狀進行編組,共分三組:
1.資源回收組:負責資源回收整理。
2.環境衛生組:負責校園內積水容器之檢查與整理。
3.節約能源組:負責平日校園電源、水源使用之檢查。
訓練與講習:
1.每學期初舉辦定期環保服務隊工作講習。
2.視實際工作情形,於期中不定期舉辦工作檢討與講習。
3.由輔導老師實施任務提示及安全講習,俾收預期效果。
六、配合事項:
1.本校教職員應以身作則並積極輔導學生熱心參與服務工作。
2.學生環保服務隊之各項服務工作請總務處協助器材支援及經費補助。
3.舉辦各項相關學藝競賽,全力配合各項活動,以達宣導之效果。
七、獎勵與懲處:
每學期末檢討一次,對從事本項服務工作認真之學生,提報適當之獎勵;對於無心從事環保服務且不負責任之學生,予以退出服務隊之處分。
八、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有盡事宜另行補充之。
2.本校榮譽制度中明訂學生有愛整潔、愛護環境之行為, 老師可記優點。
頒發環保服務隊學生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