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國民小學
電腦教室冷氣使用規定
1. 室內溫度超過30℃可使用冷氣,開啟後溫度設定不得低於26℃。
2. 晚間上課18:30~21:30可使用冷氣。
3. 未經上課老師或駐點人員同意而擅自使用冷氣,需酌收電費(1小時100元)。
4. 未經上課老師或駐點人員同意而擅自使用冷氣,造成損壞者,須負維修費用。
龍巖國民小學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