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對諮商工作之影響」繼續教育活動
張貼日期:Aug 22, 2013 8:6:14 AM
社團法人台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
「個人資料保護法對諮商工作之影響」繼續教育活動計畫書
一、活動目的:
101年10月1日《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告上路,此法影響所及,遍及了臺灣2,300萬民眾。不論是一個人或一群人、團體或單位、中小企業或跨國企業、任何工作、任何活動,凡是需要蒐集、處理或利用到個人資訊的行為,包括紙本記錄、電腦資訊、便條紙上的資訊,若不留意,都有可能牴觸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範。
在諮商服務的過程中,從晤談約定開始,個人資料、諮商同意書、個案記錄、個案相關人士聯絡資料、機構合作轉介傳送機制、電腦相關資料之保密存取,到最後的結案資料保存等,信手拈來均是個人隱私資料,雖在諮商倫理中已載明對個人資料的嚴格保護規範,但在與其他專業合作時,仍須使用個資法的語言以為溝通橋樑,故公會邀請法律專家講解法條內容,同時與諮商先進產生對話,共同討論此法對諮商工作的影響與意義。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社團法人台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
三、活動日期: 102年10月19日(星期六) 9:00至17:00,共計6小時。
四、活動地點:臺南市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台南市成功國中,台南市北區和緯路一段2號)
五、講師:
上午講師:郭俐瑩律師
現任:聯華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成功大學法律系
專長:智慧財產權相關案件、民法、刑法等
下午座談
出席者:郭俐瑩律師
出席者:黃雅羚副理事長(元品心理諮商所所長)
出席者:金梅仙主任(臺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主任)
六、活動對象:
1、本會會員
2、其他地區諮商心理師
3、其他相關領域人士
七、參加人數:80名(會員50名,台南市輔諮中心心理師20名,其他10名)
八、活動流程表:
九、費用
十、報名方式:請至社團法人台南諮商心理師公會網站報名,報名後請於三日內完成繳費程序。
1、課程需全程參與,自102年8月26日起開始報名至10月11日截止或額滿為止,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2、完成報名手續後,因故無法參加時,請於10/11前告知,有繳費者可退全額(需扣除轉帳手續費),10/11後恕不予以退費。
3、銀行帳號:中華郵政:700 立帳郵局:台南南門路郵局
局帳號:00311580449035
戶名:社團法人台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
十一、備註
1.本活動將申請諮商心理師法律類繼續教育積分。
2.將依實際參與時數團體認證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時數。
3.全程參與使發與證書。
4.需相關證明之成員,請於報名時詳細勾選填寫,恕不接受現場臨時索取。
5.為響應環保,請學員自備環保杯及餐具。
6.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972-374-030張珮君行政助理或黃曉雯總幹事 (公會上班時間:週一、二、四晚上18:00-21:30;週三下午13:30-17:30);e-mail:tntcacp2010@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