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對諮商工作之影響」繼續教育活動

張貼日期:Aug 22, 2013 8:6:14 AM

社團法人台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

「個人資料保護法對諮商工作之影響」繼續教育活動計畫書

 

一、活動目的:

   101年10月1日《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告上路,此法影響所及,遍及了臺灣2,300萬民眾。不論是一個人或一群人、團體或單位、中小企業或跨國企業、任何工作、任何活動,凡是需要蒐集、處理或利用到個人資訊的行為,包括紙本記錄、電腦資訊、便條紙上的資訊,若不留意,都有可能牴觸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範。

    在諮商服務的過程中,從晤談約定開始,個人資料、諮商同意書、個案記錄、個案相關人士聯絡資料、機構合作轉介傳送機制、電腦相關資料之保密存取,到最後的結案資料保存等,信手拈來均是個人隱私資料,雖在諮商倫理中已載明對個人資料的嚴格保護規範,但在與其他專業合作時,仍須使用個資法的語言以為溝通橋樑,故公會邀請法律專家講解法條內容,同時與諮商先進產生對話,共同討論此法對諮商工作的影響與意義。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社團法人台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

三、活動日期: 102年10月19日(星期六) 9:00至17:00,共計6小時。

四、活動地點:臺南市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台南市成功國中,台南市北區和緯路一段2號)

五、講師:

    上午講師:郭俐瑩律師

現任:聯華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成功大學法律系

    專長:智慧財產權相關案件、民法、刑法等

    下午座談

    出席者:郭俐瑩律師

    出席者:黃雅羚副理事長(元品心理諮商所所長)

    出席者:金梅仙主任(臺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主任)

 

六、活動對象:

    1、本會會員

    2、其他地區諮商心理師

    3、其他相關領域人士

七、參加人數:80名(會員50名,台南市輔諮中心心理師20名,其他10名)

八、活動流程表:

    

九、費用

 

十、報名方式:請至社團法人台南諮商心理師公會網站報名,報名後請於三日內完成繳費程序。

1、課程需全程參與,自102年8月26日起開始報名至10月11日截止或額滿為止,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2、完成報名手續後,因故無法參加時,請於10/11前告知,有繳費者可退全額(需扣除轉帳手續費),10/11後恕不予以退費

      3、銀行帳號:中華郵政:700 立帳郵局:台南南門路郵局

                   局帳號:00311580449035

           戶名:社團法人台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

十一、備註

1.本活動將申請諮商心理師法律類繼續教育積分。

2.將依實際參與時數團體認證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時數。

3.全程參與使發與證書。

4.需相關證明之成員,請於報名時詳細勾選填寫,恕不接受現場臨時索取。

5.為響應環保,請學員自備環保杯及餐具。

6.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972-374-030張珮君行政助理或黃曉雯總幹事 (公會上班時間:週一、二、四晚上18:00-21:30;週三下午13:30-17:30);e-mail:tntcacp2010@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