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碧涵博士 CHEN, PI-HAN DR.
學歷:美國南加大學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與領導博士、日本國立筑波大學舞蹈方法學碩士、中國文化大學體育系舞蹈組學士。
簡介:建國百年以來,第一位以藝術文化教育背景徵召擔任第八屆不分區立法委員之專家學者,是我國美感教育計畫提案人暨推手,投身舞蹈教育行列,致力於美感教育、藝術體驗及文化扎根、表演藝術文化政策與生態發展、共融藝術倡議發展、族群文化技藝暨文化資產保存與傳承,師資培育與教師增能,國家教育政策趨勢研究,以及教學創新。
推動《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博物館法》、《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小劇場空間建築法、消防法、都市計劃法修正」、《藝術教育法》修正、《美感教育計畫》、本土語言教育—族群技藝與學習《夏日樂學計畫》、《學生輔導法》、《實驗教育三法》、《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等法案之立法。
現任:臺北市政府藝文組市政顧問,臺北市表演藝術中心董事,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常務理事,桃園市客家事務局諮詢委員,台灣舞蹈研究學會監事,台灣樂舞文教基金會董事,臺灣身體文化學會顧問,影響力教育基金會智庫專家,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與美感教育共舞」節目製作暨主持人等。
曾任: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副校長、教務長,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舞蹈系主任、圖書館館長、師資培育中心教學組長。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第八、九屆董事,第八屆立法委員暨教育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第五、六屆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委員,文化部及教育部國家教育研究院多項計畫評委或諮詢委員。臺灣身體文化學會理事,台灣舞蹈研究學會理事,臺北市教師會暨教師職業工會理事兼副理事長,日本國立筑波大學台灣校友會秘書長,社團法人中國文化大學校友總會第六、七屆理事等。
榮譽:立法院第八屆「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問政第一名立法委員,「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問政績優立法委員。臺灣身體文化學會優秀論文發表獎,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優良導師,臺中市大專校院教學績優教師,中國文化大學傑出校友,國立武陵高中傑出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