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漁民採用很多不同的捕魚方法,主要有(1)刺網作業、(2)圍網作業以及(3)拖網作業。
大澳位處珠江口的東岸,為一個歷史悠久的漁港。珠江口水域為鹹淡水的交界,有利海洋生物繁殖及生長。傳統上,大澳全年會有四個不同的魚季,分別為:農曆三月十五日至五月十五日的鰽白魚漁季、農曆五月十五日至八月十五日的淡季、農曆八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五日的黃花魚漁季以及農曆十一月十五日至三月十五日的𩼰魚漁季。
珠江口漁季週期
昔日採用刺網方式的漁船被稱為網艇。刺網的上方邊緣繫上浮泡,下方繫上鉛片,由於漁網的底部較重,漁網便能垂直地浮在水中。捕魚時,漁民將漁網放置在水中一段時間,漁民們會在漁網前後兩端,以繩索綁上發泡膠,上置小黑旗,以標示漁網的位置,方便回收漁網。
在進行刺網作業時,漁民會先把漁船停在海中或岸邊,並放下漁網。然後用兩條木棍大力敲打船身,又或是以「水舂」(由長木竿連接半球形木塊)用力插入水中,製造響聲,驚嚇魚群。魚群受驚而撞向漁網,魚兒會因其鰓或鰭被漁網纏繞而被困在漁網中。
在1960年代前,大部份的大澳漁民都會在黃花魚漁季合作出海捕魚,當中漁民大多也會採用刺網。由於黃花魚會在水中發出聲波,有經驗的漁民便會伏在船底的木板上,透過黃花魚的聲響去判斷魚群的位置,再放置漁網包圍捕捉。
刺網作業基本原理
捕捉黃花魚的圍網
在大澳,以圍網作業的主要是扒艇,他們以圍網捕捉𩼰魚。圍網的網身比較長及闊,魚網上方繫有浮泡,網的下方繫有鉛片及銅環,各銅環由繩索貫穿。捕魚時,漁民將漁網沿魚群外圍放下水中,包圍魚群,然後收緊貫穿銅環的繩索,讓漁網形成袋狀,圍捕魚群。
由於𩼰魚大多在水面活動,扒艇作業時,漁民攀到桅杆頂部,觀察尋找目標魚群,當發現魚群後,通知船面的漁民出發圍捕。漁民馬上把數艘舢舨放下海面,其中一艘盡快到達魚群的位置,將由炸藥做成的魚炮擲向魚群的中央,利用魚炮爆炸的震盪力將魚擊暈,後來的舢舨在魚群外圍放置漁網,包圍魚群。然後拉緊漁網底部的繩索並收緊漁網,再打撈漁網中的漁獲。
1950年代,政府禁止使用魚炮,扒艇作業也漸漸式微。
圍捕𩼰魚的方法
拖網作業主要是在水中拖行袋形或漏斗形的漁網,以捕捉在海床活動或在水中游動的海洋生物。昔日,大澳有專門從事拖網作業的單拖及蝦艇。單拖主要捕捉水中魚群,而蝦艇的拖網則貼著海床移動。由於拖網作業會將大小不同的海中生物一網打盡,對海洋生態環境做成很大的破壞,政府遂於2012年禁止香港水域內的拖網作業。
拖網作業示意圖
1960年代之前,大澳的漁船主要分為扒艇和大尾仔艇兩類。扒艇為當時體積最大的漁船,漁民主要會在黃花魚漁季及𩼰魚漁季期間於萬山群島一帶以圍網方式捕魚。大尾仔艇的漁民則主要在黃花魚漁季及𩼰魚漁季期間於大澳和桂山島一帶水域以圍刺網方式捕魚,並在二月後到三門列島捕捉紅衫魚等魚類,又或是留在大澳捕捉鰽白魚。
這兩種漁船的漁民船主在1930年代先後成立行會,即扒艇行和合心堂。當時,漁民們會把捕捉到的漁獲透過漁商(亦稱漁欄),把漁獲轉售到市區。這些漁商們亦成立了行會,即鮮魚行。
大澳漁業的歷史悠久。大澳各廟宇的碑銘文字都有漁民參與的記錄。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楊侯古廟及乾隆三十七年(1772)天后廟的古鐘,都是由漁民送出。1906年,香港政府的行政紀錄顯示,大澳共有12間造船廠、3間繩索及風帆製造廠和1間船槳製造廠。可見,當時大澳的漁業及相關行業已經有相當的發展。
到了1930年代初,隨著大澳漁業的發展,大澳三個主要的漁民組織,代表大尾仔艇(亦稱網艇)的合心堂、代表扒艇的扒艇行,以及漁商組成的鮮魚行已經成立,解決漁民們在捕魚時所發生的紛爭。他們更且在每年的端午節舉行龍舟遊涌活動。
1950年代,政府因安全問題而禁止使用漁炮,扒艇行業式微。與此同時,大澳漁船的續航力亦因開始機動化而上升,在當地淺海漁場資源日漸枯竭的情況下,在1960-1970年代間,漁民逐漸由珠江口及大嶼山西部近岸水域轉到廣東沿岸的大陸架漁場捕魚,最遠會到汕尾至海南島一帶。到了1970年代以後,隨著珠三角的漁場資源減少以及漁船的續航力進一步提升,大澳漁民因而轉到遠洋捕魚或轉到深海作業,例如:位於台灣海峽及浙江省之間的東海、位於日本和韓國一帶的水域,以及越南和菲律賓一帶。
1990年代,漁船的數目大減,現在只剩下數艘深海作業的漁船,及百多艘在沿岸淺海作業的玻璃纖維小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