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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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通過

獲補助之計畫,應分別至教育部計畫申請系統」,與本校人會總系統辦理相關作業:

▶  教育部計畫申請系統

一、教育部計畫申請系統https://tpr.moe.edu.tw/sotl/login

申請教師應於112年7月12日(三)至7月31日(一)期間內,登入「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系統(以下簡稱「計畫系統」),完成以下事項:


(一)確認計畫執行意願 

請計畫核定通過之申請人,於規定期間內,至計系統確認執行是否接受本計畫補助


(二)填寫修正經費表 

規定期間內,至計畫系統依核定金額填妥修正後之各項經費表 (※ 教師提交經費表後,承辦單位可能依情況退件修改,故請盡早完成經費編列,以免修改時間不足)


(三)上傳研究倫理相關文件 

教育部將於計畫核定時,一併通知需送審IRB/REC之計畫名單:


(四)停止/放棄執行 

▶  東吳大學人會總系統


、東吳大學人會總系統https://eportal.scu.edu.tw/scu/index.html

申請教師應於112年7月25日(二)至8月14日(一)期間內,登入「東吳大學人會總系統」,完成計畫建立(詳參計畫建立操作手冊

※ 未完成計畫建立並通過簽核者,無法動支計畫經費(含計畫主持人費、兼任行政助理費、工讀金)。


核定未通過

▶   提出申覆 

▶   申請「教學精進補助計畫」 

未獲教育部補助之教師,如有課程執行經費之需求,可洽教學資源中心教師教學發展組李翠真專員(tsuijenlee@scu.edu.tw,分機5813),提出「教學精進補助計畫」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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