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申請
10-12 月
年度作業期程
▶ 申請期程
一、113年度計畫申請作業時間,自112年11月21日(一)開始辦理。
已有帳號,但自111年7月1日後首次登入者,需先完成【重新設定帳號密碼】,才可登入系統。
帳號開通 / 重新設定後,即可於系統填寫、上傳申請資料、編列經費表。
二、12月13日(三)前送出計畫者,承辦單位皆會協助確認「計畫書格式」、「經費編列表」是否正確,必要時將會退件修改,請自行斟酌保留修改時間。 ※ 如有內容審查之需求,請另行申請書面審查服務。(申請辦法請詳下方「學校支持資源」)
三、系統開放收件至112年12月15日(五)中午12:00止,有意申請教師請務必於此期限內於系統完成送出。
▶ 計畫類別
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符合本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得參考學門規劃類別,
一般學門
通識(包括體育)、教育、人文藝術及設計、商業及管理、社會(包括法政)、工程、數理、醫護、生技農科、民生,共計10個學門(皆為1年期計畫)。
※「通識(含體育)學門」特別說明:除體育課程外,非通識課程請申請於其他領域學門。
此處所指之「通識課程」,泛指各校通識中心(或主要負責通識課程、校級共同課程的單位)開設,或是學校納入通識學分之各系所選修課程。「體育課程」泛指各類體育相關課程,包含專業體育課程與一般體育課程。
專案計畫
大學社會責任(USR)(1年期/多年期)、技術實作(1年期),共計2個專案。
※「大學社會責任(USR)專案」特別說明:
申請大學社會責任(USR)專案者,須增敘關注社會實踐之議題項目、計畫與聯合國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之關聯,以及場域與課程合作機制及項目。同時請融入場域之社會實踐為何適合解決教學現場實務問題。
本計畫申請人每年度以申請與執行一件計畫為限,不得重複申請與執行。多年期計畫因執行兩年度,故正在執行多年期計畫第一年者,本次不得申請。
▶ 經費編列
計畫每案經費編列上限50萬(一年期)/100萬(多年期),並額外補助聘用博士助理每月薪資上限1萬(得另編列勞健保費、補充保費)
計畫經費之編列、執行、支用、核銷、結報,應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申請金額不等同核定金額,實際執行經費明細應以核定金額修正結果為主。
詳情請見經費編列說明。
▶ 申請方式
請至教育部計畫申請系統(https://tpr.moe.edu.tw/login)填寫、上傳相關申請文件,詳見計畫書申請表單及計畫系統操作手冊。
請務必於系統開放收件截止時間112年12月15日(五)中午12:00前完成送件申請。
為避免資料遺失,提醒申請人務必於線上填寫過程中隨時留意存檔,相關申請文件請自行保存。
上傳之PDF檔案「請勿」做任何文件保全設定,以利審查作業進行。
計畫未於系統網站完成送件程序、資料不全或申請不符規定者,將不予受理。
注意事項:
請依據配合課程開設學院、系所之專業領域、課程主題或課程內涵,選擇相關學門進行申請。
計畫申請人應開設與計畫相關之課程,並有實際授課事實,且授課課程為學校正式學制所採計之畢業學分。
本計畫要點第五點第七款第一目:「申請人應為申請計畫課程之主授者(至少一門)」,請申請人特別留意。
▶ 申請表單
計畫專案辦公室於112年11月17日公告「計畫書格式 (正式格式)」,計畫申請格式時請以本正式公告內容為主。
計畫申請所需表單及學校補充資料請至雲端資料夾下載。
英文版本僅供參考,若內容與中文有歧異,概以中文本為準。
The English version is for reference only. Should there be any different between the Chinese and English versions, the Chinese version shall prevail.
附件1_113年徵件說明與計畫書格式(App. 1_MOE Teaching Practice Research Program Call for Project Proposals,)
附件2_113年計畫書格式(App. 2_Project Content Template,)
附件3-1_113年度授課計畫書_一年期(App. 3-1_Syllabus Template_One-Year Project, )
附件3-2_113年度授課計畫書_多年期(App. 3-2_Syllabus Template_Multi-Year Project,)
附件4_113年度協同主持人同意書(無則免填) (App. 4_Co-Investigator Consent Template,)
附件5-研究倫理初步參考原則
附件6-計畫審查評分項目 112.11.06
附件7-【補充資料】經費編列標準表 112-10-30
附件8-【補充資料】經費試算表 112-10-30
附件9-【補充資料】勞保、勞退、健保保費分擔金額表(111.5.1起適用)
附件10-【補充資料】113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說明(112.10.30 校內說明會簡報)
參考影片:
學校支持資源
▶ 計畫撰寫諮詢輔導/書面審查(已截止)
為協助教師撰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教學資源中心提供計畫撰寫諮詢輔導,以及書面審查服務,以一對一模式針對計畫申請與撰寫內容給予建議,並另提供「諮詢費補助」,教師可自行尋找相關學門之諮詢委員,以補足諮詢委員之學門多樣性。
一、「一對一線上諮詢」申請辦法
實施方式:線上一對一諮詢
諮詢期間:
申請:即日起至112年11月27日(一)17:00止。
諮詢:即日起至112年12月13日(三)止。
申請資格說明:
僅限本校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及專技教師。
申請人須提出113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
每位申請人可登記場次與「諮詢費補助」合併計算,以3場為原則,每場1.5小時。
申請流程:
表單登記。
每週諮詢申請於諮詢前兩週之週一17:00截止。
每位申請人一次至多登記3個場次,登記場次過多者,承辦單位將逕行刪除較後面之場次,且不另行通知。
每場諮詢不限制人數,可結伴參加,但諮詢時間不另延長。
3次諮詢皆完成後,如欲追加場次,須先繳交完整計畫書(需再次填寫登記表單並上傳計畫書),待承辦人員確認過後,追加登記場次才算正式受理。
二、「諮詢費補助」申請辦法
實施方式:
教師自行尋找諮詢委員(無身分限制),不限面談或線上諮詢,但不得為書面審查。
每次諮詢時間至少需滿50分鐘。
申請時間:延長至112年12月8日(五)中午12:00止。
申請資格說明:
僅限本校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及專技教師。
申請人須提出113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
每位申請人可申請次數與「線上諮詢服務」合併計算,以3場為原則,每場1.5小時。
申請流程:
找好委員、決定諮詢時間後,填單申請(https://forms.gle/MBxzenuSCqUWHYPV7)。
承辦單位於收到申請後,將以Email通知受理結果。
申請後如欲更改時間或諮詢委員名單者,務請提前告知承辦人員。未經告知自行更換委員名單者,當次諮詢不予補助。
補助規則:
單次補助諮詢費上限2,000元、領據寄送費用28/次(來回共56元)。
諮詢時需自行全程錄影,並於事後繳交錄影檔予主辦單位備查。
請於諮詢結束後2週內,繳交諮詢委員親簽收據、郵寄購票證明、諮詢影片。(未依規定完成繳交者,當次諮詢不予補助)
主辦單位有權截取諮詢畫面做為計畫報告書、海報等成果展示。(如有特寫畫面,會做一定程度的模糊處理)
三、「書面審查」申請辦法
實施方式:PDF檔審查
申請時間:延長至112年12月8日(五)中午12:00止。
申請流程:表單登記(https://forms.gle/keKVDdvrWaWggecF8),選擇審查委員、提交完整計畫書。
申請資格說明:
僅限本校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及專技教師。
申請人須提出113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
每位申請人審查次數限1次。
審查流程:
即日起,每週五中午12:00統一送件(超過時間申請者,自動列入下一週送審名單)。
審查時間約為一週,承辦單位將另以聯絡信箱回傳審查意見表。
常見問題與連結
教育部計畫申請系統:https://tpr.moe.edu.tw/login
計畫書申請格式下載:https://tpr.moe.edu.tw/application/form
計畫申請系統操作手冊:https://tpr.moe.edu.tw/download/manual1
計畫申請常見問題:https://reurl.cc/o5oO6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