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每案最高補助50萬(一年期)/100萬(多年期),並額外補助「博士生助理」每月薪資1萬元。(得另編列勞健保費、補充保費)
※ 114年5月1日修正「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自115年1月1日起,兼任行政助理每人每月薪資調升為4,000元至6,000元。
因教育部計畫申請系統聘任同一名兼任行政助理僅限填一列,如114年度計畫欲跨年度聘任同一名助理,薪資及勞健保、勞退金等費用請暫取中間值計算,並於說明欄說明不同年度聘任期間。(114.06.19更新)
舉例:王大明兼任行政助理於11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之聘任薪資為5,000元,自115年1月1日至7月31日之聘任薪資可調升為6,000元,故系統填寫每月薪資編列為:(5,000*5個月+$6,000*7個月)/12個月=5,584元/月。
東吳大學教師執行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經費編列說明 114-03-17 (下載)
教育部 112年9月19日臺教高(五)字第1122202854號函「重申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執行及經費支給事宜」(下載)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下載)
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下載)
經費編列常見問題:https://reurl.cc/4W7k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