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編列說明

經費編列說明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每案最高補助50萬(一年期)/100萬(多年期),並額外補助「博士生助理」每月薪資上限1萬。(得另編列勞健保費、補充保費)

▶  人事費

含計畫主持人費、兼任行政助理費,合計不得超過經費總額之 60%

一、計畫主持人費

※ 編列金額範例:計畫主持人月薪8,000,則每月須編列:薪資8,000+補充保費8,000*2.11%=8,169


二、兼任行政助理費

※ 編列金額範例:聘任一名勞動型兼任行政助理(月薪5,000),則每月須編列「薪資5,000+勞保959+健保1286+勞退360+補充保費5,000*2.11%」

▶  博士生助理費

113年度新增!專款專用,不納入人事費60%及補助款50萬額度內

※ 編列金額範例:聘任一名勞動型博士生助理(月薪10,000),則每月須編列「薪資10,000+勞保959+健保1286+勞退66+補充保費10,000*2.11%」

▶  業務

一、一般業務費


二、工讀費(校內)/臨時工作費(校外)

※ 由於勞健保、勞退金是依照實際工作時數與薪資計算,故編列經費時,只需要大概抓個數字即可。

▶  設備

▶  注意事項

經費編列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