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基礎工程

1. 現場地基高程如與設計圖所示不符合時,承造人必須依現場高程擬定施工計畫,並交監造人依法定程序核可後再行施工。

2. 基礎工程施工前或施工中,承造人應對工地地質調查進行確認工作,以確認土層分佈和土層性質並與設計用地質調查報告書 (可向設計人或業主洽詢) 比對是否相符;如有疑義應即刻停工,並洽請監造人和設計人處理。

3. 打底混凝土施工前,必須將基礎底層土壤確實整平,如有超挖應以混凝土回填,再進行打底混凝土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