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法律面試
為何讀法律
我的中心思想為人權,在高中所接觸的議題無論是在專題製作或是公投中發現人權的無所不在。而法律在推動人權進步的同時扮演了關鍵角色。因此,我希望從法律的角度重新解析人權之意義,了解如何利用法律保障人權並實踐於生活中。
第二外語修讀
我個人想修讀德語,原因出自於喜歡德國人務實的精神。而倘若未來要鑽研大陸法系,德語的能力也是不可或缺的。
社團參與
除了對法學的專業外,我也非常注重我的國際觀培養。因此我希望可以加入輔大模擬聯合國社,透過對國際議題的思辯,不僅能培養足夠成為地球村一份子的素質,還可以訓練答辯能力。
法律活動經驗
我由於發現我對法學之興趣較晚,所以尚未參加過任何法律活動。但是,如果我有榮幸進入貴系,基於課程需求我會主動參加各種研討會以及法院旁聽來了解法律實務,也期盼教授們不吝賜教。
酒駕修法
在政府大力的宣導及新聞媒體的助攻下,酒駕案件數量僅有降低一些。因此一些大家期盼以修法來嚇阻酒駕犯罪。然而,大法官釋憲說明這是違反比例原則的,因為許多個案輕微卻要適用於那麼重的罪。因此,我希望立法院可以明確規範哪些情況適用於加重刑責,來彌補現行法規的模糊。
同性婚姻
我的看法與司法院長許宗力先生比較接近。如果同性戀在醫學上被認定是一種疾病,我不會贊成修法;如果不是,則必須修改法案來保障其基本權利。現今就連世界衛生組織都沒有將其列為疾病,因此我認為國家必須修法保障他們。
虐童事件
近年來虐童案例層出不窮,社會大眾希望修法來加重加害者的刑責。兒童由於身心尚未發展健全,因此在大人的凌虐之下幾乎沒有還手之力。另外,幼年時期的虐待將使孩童人格發展有所缺陷並造成創傷,其陰影可能會伴隨受害者一輩子。但我並不認同立法委員提出的公布加害者個資,這牽涉到侵犯隱私權的疑慮。
民眾參與審判
為了避免恐龍法官的出現及審判不符合程序正義及社會期待,許多人呼籲政府開放民眾參與司法審判。但這恐怕有侵犯司法超然獨立的疑慮,法官可能會因為要回應群眾壓力而影響判決。因此,如何在民眾參與的過程中,避免影響司法的獨立性是要審慎評估的問題。
吹哨者保護法
許多人在考到自己的上司做出一些違反公益的行為時往往不敢舉報,深怕受到免職處分或恐嚇騷擾。我認為是非常必要建立法律機制來保障他們舉發的權利。透過匿名的方式來處理可以事先預防重大公共災害的發生,如:食安問題或公共安全議題等。
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是肇事者對於被害人在事情發生時不不聞不問而走。但有一些案例非常輕微,被害人車禍時也沒有立即危險的情況下肇事者也必須被控肇事逃逸罪,我認為太重了。而大法官釋憲也說明這件事情是有違比例原則的。
測謊證據力存廢
測謊自古以來就是一種測試被告所言是否屬實的方法。近期司法院會議中測謊被提出希望廢除其可作為證據的地位,我個人是支持的。測謊結果會受到測試者的壓力、儀器準確度、受試者的心理狀態等因素影響,其準確度令人質疑,而且結果僅能提供參考用,因此測謊要成為證據是無法說服我的。
冤獄處理
冤獄常發生在檢察官在證據不足之情況下起訴後法官判決造成被害人坐牢,而冤獄的發現往往都是在判決確定後才發現的。為了避免上述情況,我認為司法人員必須有足夠的專業能力與道德良知,國家也要在事後道歉賠償並懲處相關承辦人員。
司法改革
有鑑於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政府啟動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我認為民眾對司法體系的不了解以及司法人員缺乏淘汰機制是最重要的兩個部分。前者需透過法治宣導與教育去改善民眾的思維,後者則需建立公開透明的淘汰機制來改進目前司法系統的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