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異動
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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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案件辦理地價登錄、校對無誤後,應於申請書地價冊欄蓋章及簽註時間
地價異動完成,應將土地現值申報書抽送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異動
書狀 & 結案
經校對完畢後,如需出狀應即列印書狀
權利書狀經校對無誤後,書狀用印人員應依土地登記規則第二十五條規定加蓋機關印信及主任職銜簽字章
領件時,由領取人於申請書領件欄或登記收件簿領件欄蓋章及簽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