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您需要!
買賣雙方簽訂契約須先填妥:買賣移轉契約書
請攜帶以下文件前往「地方稅務局」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
買賣移轉契約書正、影本各1份,正本會發還!
雙方申請人的身分證影本各1份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線上申報實價登錄
前往您戶籍地管轄的「戶政機關」,攜帶身分證及印鑑章辦理印鑑證明!
應備文件說明
土地登記申請書
所有權買賣(公定) 契約書正、副本各1份
土地增值稅繳款證明書
契稅繳納證明書
買賣雙方身分證明文件
自然人之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擇1。
公司法人為公司登記事項卡正影本。
義務人 (出賣人) 印鑑證明、印鑑章
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狀
有下列情形需檢附其他機關證明文件:
國稅局核發之繳清證明書正影本
(或免稅、不計入贈與總額、同意移轉):
申請人之土地增值稅或契稅繳 (免納) 證明書蓋有「另有贈與稅」者,須檢附之。
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出具符合移轉條件之證明文件:
土地或建物主要用途為國宅用地或國民住宅辦理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時,
應檢附之。
法院許可證明文件:
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其監護人代理受監護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購置
或處分不動產權利,須檢附之。
其他依法律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