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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69週 第68~69篇
(當篇讀經:林前十六1~24)
第69週.第四日
第六十九篇 對付收集餽送與結語
當日讀經:林前十六1~3。
1關於為聖徒收集饋送,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召會,你們也當怎樣行。2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你們各人要照所得的昌盛,拿出來儲存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纔收集。3及至我來到,你們稱許誰,我就打發他們帶著信,把你們的饋送送到耶路撒冷去;
壹 對付收集餽送
一 使徒的吩咐
禱讀:
林前16:2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你們各人要照所得的昌盛,拿出來儲存着,免得我來的時候纔收集。
生命讀經: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林前末了一章─十六章一至二十四節。在一至九節,保羅對付收集餽送。十至二十四節是這封書信的結語。
壹 對付收集餽送
一 使徒的吩咐
在一節保羅說,『關於爲聖徒收集餽送,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召會,你們也當怎樣行。』這是使徒在本書裏所對付的第十一件事,就是關於金錢、瑪門和財物的事。所有墮落的人類,都在瑪門和財物的轄制之下。(太六19~21,24~25,30,十九21~22,路十二13~19。)五旬節那天,在聖靈的能力下,所有的信徒都推翻了金錢的轄制,實行凡物公用,按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二44~45,四32,34~37。)但由於信徒墮落天性的輭弱,(參五1~11,六1,)這種實行並沒有持續很久,到使徒保羅的時候就已經過去了。因此,信徒需要恩典,勝過瑪門和物質的權勢,釋放這些物質脫離撒但的管轄,好獻給主,以完成祂的定旨。復活的生命乃是全備的供應,能使信徒活出這種生活,一種信靠神而不信靠財物,不爲着今天而爲着將來,不爲着今世而爲着來世(路十二16~21,提前六17~19)的生活,一種推翻了短暫無定之錢財霸佔的生活。這對付,擺在論到復活生命的實際之後,原因也許就是在此。無論如何,這對付是與神在眾召會中的行政有關。
對付收集餽送是緊隨着論到復活生命之實際的一章之後,這是非常重要的。復活不僅是勝過罪與死的能力;復活也是勝過瑪門和財物的能力。因此,在論到復活這一章之後,保羅立刻轉到財物的事上。
從林前十六章一節我們看見,保羅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召會,也照樣吩咐哥林多的召會。這再次有力的指明,所有的地方召會,在實行上都該是一樣的。(七17,十一16,十四34。)
在二節保羅接着說,『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你們各人要照所得的昌盛,拿出來儲存着,免得我來的時候纔收集。』七日的第七日,安息日,乃是神創造的記念。(創二1~3,出二十8,11。)七日的第一日,乃是主復活的表號,是主從死人中復活的日子,(約二十1,)稱爲主日。(啟一10。)新約的聖徒在這日,(徒二十7,)就是主復活的日子,聚集並奉獻財物。這表徵他們藉着主的復活,(彼前一3,)已經與主一同復活,(弗二6,)並且表徵他們在復活裏聚集記念祂,並帶着所獻上的敬拜神,是憑着祂復活的生命,不憑着他們天然的生命。
我們的供給,必須是在復活的生命裏,不在我們天然的生命裏。然而,今天許多基督徒的供給,都是照着天然的生命。他們憑着天然的生命募款,這種作法絕對是在舊造裏的。不僅如此,捐得多的常是眾所周知,捐得少的就被忽視。我們的供給必須與這種作法完全不同。我們的奉獻必須是在復活裏,並且憑着復活獻上。
在三節保羅說,『及至我來到,你們稱許誰,我就打發他們帶着信,把你們的餽送送到耶路撒冷去。』餽送,直譯,恩典。這是外邦眾召會,與耶路撒冷召會,在使徒指導下的交通。(林後八1~2,羅十五25~27。)
我們已經一再指出,在林前的第二段,卽十一至十六章,保羅對付一些在神聖行政範圍裏的事。這段落開始於神的作頭,結束於一件表面看似無關緊要的事─給聖徒的物質餽送。我們是否真在神的行政裏,真爲着神的行政,並且真執行神的行政,可以從我們與物質事物的關係,以及我們如何處理我們的金錢上試驗出來。我們若以屬世的方式使用我們的金錢,那麼我們不論如何談論復活,都不是真正在神的行政裏。我們在神聖的行政裏,以及爲着神聖行政的程度,決定於我們對金錢和財物的態度如何。
這些年來,我們在主的恢復裏一直聽見祂的話語,也一直在基督的豐富裏被建造。我們實在得着了神聖話語的滋養。現在,我們若在顧到金錢和財物的事上,能忠信的爲着神的行政而活,主的恢復就不會有任何財物的缺乏。例如,我們一定可以運用我們的靈和我們的意志,每週節省少許的錢,也許只是美金二元五角,而將這錢奉獻給主,爲着祂在地上的行動。一週裏我們可以有一天不上館子喫午餐,只喫自己家裏準備的簡單飯菜。這樣省下來的錢就可以給主。想想看,如果我們週週都忠信的如此行,會有怎樣的光景!
在這一卷對付屬靈、屬天事物之屬靈書信的末了,保羅至終轉到財物這件非常實際的事上。談論元首權柄是很容易的:『讚美主,我在基督的元首權柄之下!基督是我的頭。對於祂的元首權柄,我沒有任何難處。』但是你能說,對於保羅在十六章所題出的事,你沒有難處麼?我們可以談論復活的得勝勝過罪與死,但是在復活裏的得勝,勝過你如何使用金錢與財物麼?我們談到元首權柄,分辨那身體、恩賜、復活,很容易流於抽象而不切實際。爲這緣故,保羅在神的智慧裏,題到復活之後,立刻對付供給的事。我們若真是活在復活裏,就不會有金錢或物質事物的難處。
在二節保羅特別題到『每逢七日的第一日』。我們看見,這一天,就是主日,乃是基督復活的表號。我們不是一班在七日的第七日生活行動的人,因爲那一天乃是舊造的一個記念。我們應當活在七日第一日的復活裏。這就是說,我們不該作第七日的人;我們該是第一日的人。我們若活在復活裏,活在七日的第一日裏,主的恢復就不會有財物短缺的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