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第5條規定的方案目標及實施範圍,共分12項類別,擬訂實施之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花蓮縣政府102年至109年共編列48億7,476萬6,708元的預算,實際決算為18億1,024萬163元,共計113案(含一二三期延續型計畫),其中並包括花東基金特別補助2018年花蓮0206震災計畫。
本研討會整理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網站,出版品及資訊公開〈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計畫執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