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地區發展條例》業於100年6月1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於同年6月29日公布施行,依據條例第5條之規定,花蓮及臺東縣政府應分別或共同依「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擬訂四年一期之「綜合發展實施方案」。
「臺東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經行政院102年6月18日院臺經字第1020029378號函核定,本方案採取由下而上的計畫研擬模式,加強關注居民的感受與意見,期能與上位的策略計畫垂直整合,形成為一套兼具中央、地方以及縣民三種觀點的綜合實施計畫,藉著「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的計畫體系引導政府預算及民間投資。
承續近年來之施政方向,臺東縣之永續發展願景已然定調為「觀光美地、繁榮家園」,各部門的行動計畫皆在為邁向「觀光美地、繁榮家園」的共同願景而準備,並朝「補足地區長期匱乏」、「突顯地區獨特魅力」以及「種下地區未來希望」三個基本方向努力,確保臺東在花東基金退場後能具備足夠的競爭力。
觀光是臺東所有產業的火車頭,必須超越交通不便這個魔咒,積極創造吸引遊客非來不可的條件,以臺東特有的多元人文優勢(原住民、客家、閩漢文化)加值,結合上天賜予臺東豐富的天然資源、發揮純淨、自然、健康的魅力、創造出與大都會不同的觀光休閒藍海,至此「觀光美地繁榮家園」的願景即將呈現。
為推動花蓮縣永續發展,花蓮縣自100年6月總統公布「花東地區發展條例」後,即著手相關計畫研擬工作,透過各鄉鎮提報基層需求計畫、府內各局處縱觀全縣提出施政計畫,在「花東地區發展條例」及行政院「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指導下,舉辦2場次產官學研座談會、4場次府內規劃會議、13場次鄉鎮市公聽會、1場次全縣聽證會、1場次結合府外專家組成的專案小組會議、13場鄉鎮市長領先計畫排序會議後,整合地方共識並考量「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的精神後,提出本次「花蓮縣 (101-104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並經行政院102年6月25日院臺經字第1020029238號函核定辦理。
「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結合花蓮縣政府過去及目前所建構的施政計畫,提出發展花蓮縣永續發展願景與目標,以「花蓮,我們的家」為核心價值,規劃將花蓮建設成為國際觀光亮點、永續發展的宜居城市作為永續發展願景。並提出環境本位基本建設、多元文化公平正義、國際觀光強勢崛起為發展目標分別對應永續環境、永續社會與永續經濟三大構面。
考量臺東縣之環境、發展特殊性,凡如觀光及文化建設、原住民族生活條件環境改善,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等面向,需建構因地制宜、因勢利導的中長期願景及規劃,進而引導具臺東地域特色之發展範型,建構獨特的「臺東經驗」。
爰此,臺東縣政府乃依循發展條例第5條之規定,以及策略計畫、部門中程計畫之指導,並賡續臺東縣(101─104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提出臺東縣(105─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冀透過本計畫之推動落實,促進臺東縣區域發展、提升生活品質、強化競爭力,同時保留臺東特色,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
第二期實施方案將接續參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內涵,以「洄瀾,漣漪」為核心價值,不僅將花蓮打造成為國際觀光亮點、更要讓花蓮成為縣民們安居樂業的宜居城市。洄瀾是花蓮古地名,代表國際觀光之都的對外定位,配合秀麗山水、多元人文特色,發展低碳交通運輸。漣漪代表本計畫對內的價值,從地方發展出發,在花蓮各鄉鎮營造多亮點,以地方產業及社區發展在地特色,打造各鄉鎮地方自明性。
本計畫擬定出十個旗艦計畫並橫跨不同部門,注重「永續環境」、「永續社會」和「永續經濟」三大面相,均衡發展各部門的行動計畫。其中五項為環境、生活、交通、文化、運動面相旗艦計畫,有四項為地區亮點旗艦計畫,最後以滾動檢討與社會監控旗艦計畫進行各實施方案內容與方向檢討。而旗艦計畫內涵分為均發展、重質量及添亮點,「均發展」為強化基礎生活機能與品質,並兼顧環境保育,建構安全宜居友善之生活環境;「重質量」係強調內在體質強化與優化,深掘地方認同,培育在地人才,兼顧多元文化,輔導微型產業,促進產業再生,提升地方經濟;「添亮點」則是透過奠定環境基礎及體質強化為基底,進而創造新機會,增添地方亮點,提升對外競爭能力,為花蓮添加新亮點。
第三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願景延續前期概念以「觀光城鄉、幸福家園」作為發展願景,提出「宜居臺東」、「創生臺東」、「魅力臺東」、「智慧臺東」四大目標。
一、宜居臺東:創造臺東永續宜居的生活環境
臺東相對於臺灣西部開發密度甚低,生態尚未被破壞,土地尚未被汙染,有著連綿的山脈、乾淨的溪水、最好的空氣品質,在前兩期的規劃下,許多基礎建設已逐漸建立起來,在繼續發展的同時整合臺東各要素與節點,包含交通運輸、公共設施、社會福利、自然生態等,相互交織達到城市、環境和資源的綜合效益,創造臺東永續宜居的生活環境。
二、創生臺東:發展臺東產業與文化,孕育在地人才,使地方創生
臺東具有豐富的原住民與在地文化,更是南島文化的原鄉,珍貴的文化資產應好好的保存與傳承,並進一步以豐富文化為優勢,將多元文化與產業結合,保存及發揚文化價值;發展臺東利基產業並孕育在地培力與人才,發展地方創生,以加強在地認同,降低人才流失,一方面吸引人才東移。
三、魅力臺東:創新並發揚臺東魅力特色
臺東有豐富的環境資源及多元文化,應利用此項優勢發展在地特色觀光建設和營造優質的觀光環境,以創造穩定客源之長遠性觀光發展,在遊客量和觀光收入並重的目標下,使臺東在花東基金退場後,本身就有足夠之環境與景觀魅力,以及遊憩和公共設施品質,來吸引國內外遊客前往,並補足前兩期尚缺乏之綠色旅遊、生態旅遊結合低碳、減廢等概念。此外,生活美學是環境與永續思想中的重要推力,應同時利用多元管道宣傳臺東自然、人文之美及觀光活動,營造出具國際化城鎮魅力之特色形象以促進整體產業。
四、智慧臺東:提升資源運用效率,優化臺東城鄉與觀光的管理和服務
資訊發展勢不可擋,數位化、電子化、人工智慧化已是城鄉管理方法的現在進行式,如何有效運用在交通、產業、觀光、醫療、消防、警政、地政等是城鄉升級的關鍵,能夠提升各項產業服務能力與臺東發展之品質。此外,根據統計的數據,進一步整合分析達到資訊有效利用,更是城鄉擬定策略與發展方向的重要方式。
第三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以「花蓮創生、5G智慧家園」為發展願景,配合在地全力發展智慧城市之實質需求,融入地方創生的精神(人、地、產的三方整合),一來透過智慧節能的規劃建構減碳永續的生態及生活環境(Green),二來透過無所不在的物聯網服務,促進花蓮的在地產業經濟得以提升(Growing),再透過世代間的資源整合與傳承,及利用讓青年返鄉(Generation),藉由智慧防救災預警應變整合計畫,協助進行資源整合和治理(Governance),成就花蓮成為一個偉大及智慧的城市(Great)。
配合本計畫願景「花蓮創生」、「5G家園」概念及「智慧城市」的面向,本方案基於地區發展特性,並呼應地方創生的三個要項「人地產」,注重「在地培力(人)」、「創新魅力(地)」和「翻轉創生(產)」三大目標,以均衡發展各行動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