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之前30床以上才可以立案。
1997年30床以下的夜間住宿、團體家庭、社區家園開始有法源依據。
2001年民間團體(本聯盟籌備發起成員)與內政部合作邀請英國Mencap分享其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方案。
據統計當時提供心智障礙者住宿機構全台有73家,其中50床以上者佔53家,以大型機構為主。
2004年在民間團體的倡議下,內政部提出「成年心智障礙者社區居住與生活實驗計畫」開始社區居住服務,全台共設立 12個居住單位, 開啟多元化的居住與生活服務。
2007年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正式成立,致力於推動6人以下(障礙者選擇獨居亦可)的社區居住方案。
2007年 9 月政府統計報告,身障機構共 254 所,其中住宿型機構約 153 所,占身障機構之六成;而住宿人數在200 人以上的,有 27 所;29 人以上至 200 人的住宿機構 81 所。
2008年1月30日政府公告新修訂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修正條文」,明訂新設立之身障機構服務人數不得超過 200 人(第五條)及住宿機構之每一寢室至多設四床(第十三條)。
2010年經本聯盟調查,全台共有65個符合社區居住服務模式的居住單位。
2012年全台各縣市均有辦理,僅基隆、新北市、屏東、金門、連江五縣市尚未開辦;新北市於隔年開辦。
2013年全台共有87個社區居住單位,400多位成年身心障礙者接受服務。
2017年本聯盟針對CRPD首次國家報告提出平行報告,指出政府經費挹注以全日型機構為主,與社區式服務差距懸殊,甚至2013~2015年間,社區居住服務人數成長,經費卻下降的不合理現象。
聯合國國際審查委員審查後,提出結論性意見,其中針對CRPD第19條自立生活及融合社區部分,建議國家發展有規劃期程之計畫,逐步使住宿機構及其他規模之特定居住安排予以退場,以確保身心障礙者可選擇居住地點、方式及同住者,並推廣自立生活,包括適當增加各類社區型服務之經費。
2020年衛福部社家署頒布「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融合社區之調適計畫」,此項計畫目的是希望支持全日型機構住民能嘗試回到社區適應生活,提升社區居住服務量能。
2023年9月衛福部社家署頒布「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113-117年)」,社區居住將每年以新增21~50個據點的速度布建,預計117年達到360個據點,服務2,083人的目標,預算也將逐年成長至10億7千多萬元,以中央長照發展基金(非公務預算)支應,總計將投入33億5千多萬元,其他由地方政府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