拇山新苗培力獎助學金-國際交流獎學金
拇山新苗培力獎助學金-國際交流獎學金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申請方式
114年9月08日至114年10月20日
凡具本校學籍(不含在職生)之本國籍在學學生。
具政府機關列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或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所訂經濟條件者。
於114年2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間曾出國參與境外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如實習、研修、參訪、國際會議、國際志工服務等)者。
該學年度未領取生輔組其他弱勢學生專屬國際交流獎學金者。
5,000元
線上申請:教務學務系統→學務系統→獎助學金系統→申請查詢作業→申請獎助學金→查詢【國際交流獎學金】→上傳應繳資料後送出
紙本申請:備齊應繳資料繳交至生活輔導組
申請表
參與國際學術交流活動之證明文件(如見、實習相關證明文件、研修/參訪相關證明文件、成果報告書或出席國際會議發表之論文、壁報等)以及出國相關證明文件。
3個月內戶籍謄本(需含學生本人、父母資料,已婚學生加計配偶)
學生本人及父母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已婚學生另加計配偶)
學生本人及父母之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已婚學生另加計配偶)
學生本人存摺帳戶影本(郵局、銀行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