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
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申請方式
114年9月8日至114年10月3日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空中大學生、假日班之進修推廣生、碩士生及博士生)。
113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僅限大專院校學業成績)。
113學年度下學期德行成績無曠課及懲處紀錄。
財務或其他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須提供導師推薦信或自述證明)。
50,000元,分別於同一學年度上、下學期註冊後,預計於114年12月底及115年4月底前,各發放25,000元。
受獎學生如發生退學、休學、提早畢業或轉學情事,各校應主動通報本會(通報表請詳附表三),尚未撥款之獎助學金將停止發給已退學、休學或提早畢業的學生。
受獎學生檢附之申請獎助學金證明文件,如有偽造不實情事,金融總會將追回已受領之獎助學金。
線上申請:教務學務系統→學務系統→獎助學金系統→申請查詢作業→申請獎助學金→查詢【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上傳應繳資料後送出
紙本申請:備齊應繳資料繳交至生活輔導組
申請書,請務必簽名
113學年度下學期成績證明及存摺封面影本。
政府機關所開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辦理學貸證明。
導師推薦信或自述證明。
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