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能依規定設置實習場所消防安全設備
2-1合作學校實習教室合乎消防安全相關規定。提供實習場所之消防、安全管理計畫及檢查紀錄、工廠配置平面圖、照片等資料。
電機電子職群消防安全相關檢查紀錄
食品職群消防安全相關檢查紀錄
餐旅職群消防安全相關檢查紀錄
家政職群消防安全相關檢查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