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依規定訂有技藝教育學生之轉出(入)轉銜機制
土城高中輔導安置(轉出入作業)
第一階段:自錄取名單公告起至學期末,如有學生放棄錄取資格,不遞補學生。
第二階段:技藝教育課程進行後
(一) 名單公布後至開課前,學生如因生涯發展等需求申請退出,需填具「轉出家長同意切結書」,送交遴輔會議討論決議,因申請學生已全數錄取,故不開遞補。
(二) 課程開課後,學生如因生涯發展、興趣不合等需求申請退出,需填具「轉出家長同意切結書」,送交遴輔會議討論決議。如技藝教育課程各班學生人數低於15人,再行召開遴輔會討論開放學生轉入事宜。
(三) 學生未遵守選讀職群學校之班級規定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校規處分,經輔導無效後,由帶隊教師或輔導組長提出申請,輔導室召開技藝教育學生遴選輔導委員會討論,其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方能成案。
(四) 選讀技藝教育課程學生,其日常生活表現有違反校規且情節嚴重者(大過以上),得召開技藝教育學生遴選輔導委員會討論是否繼續參與技藝教育課程。
(五) 經遴輔會決議繼續參與課程之學生,請帶隊教師和輔導相關人員對學生反應之問題進行輔導,並和家長溝通取得開共識,共同協助改善學生適應問題。
(六) 經遴輔會同意轉出之學生,轉出後不得再申請進入抽離式技藝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