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費用

民國85年開始舉辦高雄縣第一屆的比賽,我們就收費1隊500元,貼補比賽其他費用。當時裁判還都是義務幫忙,不用支裁判費,而且一定要派隨隊裁判,否則不能參賽!現在疫情嚴重,沒有比賽,選手練習都沒有目標,不知道為何而戰?以賽代訓是很重要,有比賽是必要,然而辦比賽的人很累!

至今民國109年,已經24年,物價已經上升很多,我們卻都還沒有提高報名費!而且裁判我們也都要支付費用。一場比賽二位裁判,一小時一位給200元,坦白說都是請大家半義務支持,也就是說一場比賽200元*2人=400元。而且比賽通常至少是雙敗淘汰,所以至少800元用於支付裁判費!贏的上去還要打,若隊伍少,我們都是排循環賽,裁判費用更是很大。然而還有比賽獎盃和獎牌、拱門、新的球和網架設備、整地、便當費、醫護設備、搭布幕、裁判費、工作人員車馬費、光投保場地險每次市長盃隊伍多都快上萬。

我研究歷史我知道,只有使用者付費,才能讓組織更長久!國際總會在我堅持下,一天亞洲60美金~世界80美金,將近1800-2400元才能穩健成長,讓大家想辦比賽,也有資金將比賽辦好,大家也會想來,很多都是互相影響。有比賽是很重要的,各校也會自己去籌費用。

市府體促盃經費比較足夠,所以是免費,還可支付代課費,但也僅限國小。國中和社會組,我們委員會協助20多年都沒繳費,日後也是要收費了,用我們自己的力量來支持這項活動。當然委員會還是要去找經費,只是使用者付費後,這個負擔才不會太大。

曾經有一年,比賽補助3萬,我們找經費和貼了15萬,負擔實在太大。所以日後高雄市委員會舉辦的比賽,一隊要收1000元,不然每次大比賽後,我們都虧很多錢,委員會會無法運作下去,還要大家多多體諒。幹部群都是義務協助,不應該讓大家還辛苦去找錢!

20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