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Nov 11, 2012 6:16:25 AM
承2012年5月12日之公報,茲因本人駐外工作期間被延長一個月,現參考《幹事會議事規則》第5.1條之規定,延長副主席林雅而小姐代理主席職務之任命,任期延長至2012年11月25日止。
現謹撰此函週知各位會員,敬希垂注。
元朗公立中學校友會小學舊生會
幹事會主席 葉靖斯
2012年10月24日
於新加坡共和國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