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1 年度幹事會與校友校董選舉

張貼日期:Feb 26, 2019 7:33:37 AM

舊生會第六屆幹事會之任期將在今年 8 月 31 日屆滿,與此同時,母校法團校董會第六任校友校董亦將在本學年終結時任滿。為此,幹事會已通過決議成立選舉委員會,委任行將卸任之黎紀言主席為幹事會選舉主任兼校友校董選舉主任。是次選舉訂於 2019 年 5 月 4 日(星期六)第十次週年會員大會當天舉行。現根據本會《會章》、《幹事會選舉細則》、《校友校董任免附則》與 2009 年第一次週年會員大會上《有關選舉年會員註冊限期之決議》之有關規定公布選舉詳情如下:

1. 幹事會選舉

幹事會職責: 幹事會負責本會之日常運作,向會員大會負責。

幹事會組成: 幹事會最少有幹事 4 人,任期為 2 年;由當年之 9 月 1 日起至後年之 8 月 31 日止,並設主席、副主席/秘書、司庫、康樂共四個職位,另設最多8名增選委員。幹事可連任,惟其原有之職位只可連任 2 次。

幹事會卸任主席如非轉任幹事會其他職位或被會員大會罷免,則幹事會可邀請卸任主席留任為當然委員,任期與職權與增選委員相同,但不可連任。

選舉方式: 選舉採用不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獲最高票數的首 4 名參選人則當選為新一屆幹事會成員。當選之幹事繼而互選各職位。

2. 校友校董選舉

校董會職責: 母校根據政府教育局之「校本管理」政策成立法團校董會,目的是管理母校,並促進母校教育。校董須負責──

 確保辦學團體訂定的辦學抱負和使命得以實踐;

 為母校研訂一般指示、制訂本校的教育和管理政策;

 監督規劃及制訂財政預算的過程、監察學校表現、確保學校管理層承擔責任,並加強社區網絡;

 促進法團校董會與其所代表的團體之間的溝通和合作;及

 以其個人身分為本校學生的利益而行事。

舊生會之角色: 本會已獲得法團校董會根據《教育條例》第 40AP 條之規定承認為認可校友會,得選舉至少一名校友校董加入法團校董會。 目前法團校董會設有一名校友校董。

選舉方式: 投票以一人一票不記名方式進行,獲得最多選票之候選人將獲提名註冊為校友校董。

3. 參選資格幹事幹事會參選人:

 所有於截止提名當天或以前已繳妥會費之基本會員均享有參選權

 參選人須於新一屆幹事會上任當天年滿18歲。

 幹事會選舉主任不得參選

校友校董參選人:

任何年滿 18 歲之母校校友,無論是否本會會員,都有資格參選成為校友校董,除非──

 該人是母校的在職教員;

 該人並不符合《教育條例》第30條所載有關校董的註冊規定;

 該人本身已經在擔任母校法團校董會的辦學團體校董、替代辦學團體校董、家長校董、替代家長校董或獨立校董。

 該人為選舉主任

4. 選民資格

幹事會選舉: 所有於截止提名當天或以前已繳妥會費之基本會員,不論年齡,均為合資格


選民。

校友校董選舉: 所有舊生(無論是否會員)均具備投票資格,所有合資格投票人士均享有同等


投票權。母校教師只要符合本會基本會員或母校舊生資格,仍可行使其投票權。


5. 提名程序

 提名開始日期: 2019年3月1日(星期五)

 參選人請填妥提名表格,並附證件相一張,然後以信封封好,信封面請註明「2019年選舉提名表格」,並透過以下方法交回本會(不接受電郵遞交):

投入設於母校地下詢問處的收集箱

郵寄至新界元朗公園北路2號元朗公立中學校友會小學舊生會收(如有郵誤,本會恕不負責)

 每一名參選人只可遞交一份提名表格;如同時參與幹事會與校友校董選舉,請分別填寫兩份不同之參選表格。

 校友校董參選人必須獲得五位和議人的提名。和議人必須是母校舊生,每一名舊生只可和議一位合資格的候選人參選。

 幹事會參選人如尚未成為本會會員,請同時填寫會籍申請表並繳交會費(會費連會員證手續費共銀港幣25元正)。

 截止提名日期:2019年4月1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正(郵遞者以郵截為準)

6. 候選人資料公布投票程序

選舉委員會將在投票日前不少於兩個星期在其網站上(www.ylaps.edu.hk/old_student)公布合資格候選人資料與投票程序,並同時透過電郵通知各會員。

有關本會會章與各有關附則,可到本會網站 www.ylaps.edu.hk/old_student 瀏覽。

敬請各位踴躍支持是次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