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進航/造船廠安全工程師/男/73歲/惡性間皮瘤
工作內容
自1978年至1985年間,王進航在造船廠擔任安全工程師,當中的前四年間,主要工作都在辦公室辦公,自1982年底起至1984年10月,改至安衛組從事職業安全工作,每日工作約有6小時需至造船與修船現場,實地勘查與指導安全衛生工作;1984年11月至1985年底,王進航再改調修船廠,專責修船業務之安全衛生工作。舉凡修船時有關艤裝、管路拆除及更換、船板結構之破損拆除及更換,均須親自到現場察看。而上述之工作則皆涉及保溫材(主要為石綿)之更換及拆除。
1986年至1989年在某公司擔任作業工程師,1989年至1996年則在電機公司擔任安全工程師,1996年至2003年在環保工程公司擔任現場安全工程師。王進航於2003年退休,雖然一直負責安全衛生工作,但早期石綿尚未禁用時,對於相關危害並不清楚,且因為負責現場察看,並未直接施作,因此並無特別使用防護裝備。
目前仍有部分船隻使用石綿作為保溫材料,上圖為示意圖。
發病過程
2016年5月初開始有乾咳症狀,王進航到家裡附近診所看病,卻未有所改善,之後便到大醫院門診就診,經照胸部X光發現左肋膜積水,初步診斷為左下肺葉肺炎,醫生開抗生素服用。再次回診後發現乾咳雖有改善,但左肋膜積水仍存在,因此於5月底入院檢查,經胸部電腦斷層發現左肋膜腫瘤併肋膜積水,疑似肋膜轉移或間皮細胞瘤,再以肋膜穿刺檢查,確診為惡性間皮瘤,目前持續接受化療中。
職業病認定與發病後所面臨問題
由於診斷發現罹病後,王進航便專心接受治療,有關後續職業病補償等問題,家人擔心影響其心情,並未與其進一步討論,因此有關補償申請等,皆由王進航的兒子來處理。雖已取得職業環境醫學科開立「職業相關惡性間皮瘤」之診斷證明,但向勞保申請職業傷病給付卻不予給付,理由為王進航已請領老年給付,且退保後並未再加入職業災害保險,因此他所罹患之疾病,被認定非屬保險有效期間之事故,故不予給付。目前再向醫師詢問開立失能診斷,進一步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病失能給付。
王進航的兒子認為目前制度針對慢性職業病問題,並無法有提前的預防的效果,對於事後補償機制亦不足,許多化療費用都需自行負擔,且相關機關也未能提供充足的資訊,有關惡性間皮瘤與石綿相關之職業病,是透過自己上網搜尋後,發現有勞工團體(職安連線)曾開過記者會及座談會,因此自行打電話向團體聯繫詢問。政府應對曾有接觸過石綿的工作者給予健康風險的提醒,讓這些高風險族群能持續進行健康追蹤,提早發現及早治療,才不會等到發現後,已經是癌症末期,無法有效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