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生命敘事與心理傳記學會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會員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四章 會議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六章 附則
第 三十六 條
第 三十四 條
第 三十五 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本章程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本章程經本會103年1月18日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
報經內政部103年4月16日台內團字第1030120214號函核准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