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室   Counseling Office

學習扶助理念與目標

                                                             輔導室   江珍宜老師

教育部學習扶助計畫目標:

特殊教育名詞園地:什麼是情緒行為障礙呢?

                                                                       彩虹班   施大本老師

        根據教育部民國102年9月公布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九條之定義:

  指長期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常,嚴重影響學校適應者;其障礙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前項情緒行為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者。所訂的情緒行為障礙,其鑑定基準是依下列規定:

一、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於其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著,得參考精神科醫師之診斷認定之。

二、除學校外,在家庭、社區、社會或任一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

三、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獲得有效改善。
        醫學診斷上須符合美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Ⅴ)對症狀的診斷兒童期的嚴重行為問題常被診斷為「情緒障礙症」,情緒障礙症兒童行為常對周遭的人們造成負面的影響,也容易導致人們用負面的行為回敬他們。在醫學上定義了三種行為障礙症: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對立反抗症(ODD)及行為規範障礙症(CD)。三分之一的兒童在長大後症狀可以恢復到與常人一般,三分之一的注意力缺陷及衝動行為仍然存在,另外三分之一因為無法適應社會及學校環境,進而淪為不良少年或發展出反社會行為情緒障礙或藥物濫用等社會問題。

       這些孩子由於成長過程中無論是在課業學習、人際關係、生活習慣等方面若無妥善的治療及處理,容易衍生的相關問題包括:

    一、課業學習表現不佳。

    二、人際方面易受同儕排擠。

    三、時常遭到父母、老師責罵,自信心低落。

    四、合併造成親子關係差、適應不良、學習障礙及情緒問題。

依據過去在桃園市多所國小實際教學經驗,配合職能、物理、臨床心理等治療師與特教團隊長期的合作經驗中得知,欲針對行為方面的問題,防範未來變本加厲,當下應聽從醫師指示給予適當藥物治療,再配合認知、行為、環境、心理治療法,會使孩子的症狀受到控制與改善。

        以下就本人實際的教學經驗與專家的意見彙整後,提出心得

    一、藥物治療一般用於學齡兒童上,主要係中樞神經興奮劑如利他能(Ritalin)

長效期的專思達(Concerta)、服用後約有七至八成學童症狀獲得改善,而臺

大醫院丘彥南醫師認為以藥物輔助治療,減少副作用以協助兒童學習及生活的正常發展,頗有療效。 

   二、認知行為管理可以採用以下方式

(一) 關注與忽略技巧交互使用。

(二) 運用行為補償法及計時法減少發生機率。

(三) 利用積分制度,進行系統性矯正。

(四) 家長與學校聯合陣線、態度一致。

(五) 將行為療法擴展至廣域生活面向中。

(六) 定期評估改善程度,修改對策與計畫。

  三、環境治療:配合「認知行為療法」在教室的教學情境中實施

(一) 出現問題行為時,先行以口語提示正向行為,促其改進,並在良好行為 出現後,給予增強獎勵。若不當行為持續,則給予處罰。

    (二) 亦可使用手勢、文字圖卡片,置於黑板或學生課桌上,時時提醒,鼓勵使用正向的方法解決問題。

(三) 教師和學生一起填寫「好人好事紀錄表」,達到自我控制的效果。

    (四) 在學生完成每週的好行為紀錄表後,教師可給予代幣制的增強,如蓋好寶寶章、貼貼紙、換獎品等,並可嘗試要求學生擔任某些服務同學的工作,藉此增強自信心及榮譽感,也可以與家長商議,雙管齊下,家中也同時實施 類似獎勵制度。

        而我們學校可以提供的就是良好的親職教育給需要的家長,使得家長知道自己並不孤單。透過導師、輔導相關人員協助家長增加對情緒行為障礙的認識,持續的與學校的輔導策略配合。學校亦提供醫療、社政、教育策略之相關訊息,以期有效的幫助孩子,達成給予特教學生全方位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