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系統路徑:校務整合資訊系統→行政資訊系統→財產資訊管理→各單位自行驗收→點選驗收單列印 。【紙本簽核】
系統欄位填寫應注意事項:
各種日期填寫邏輯:
竣工日期 ≦ 驗收日期 ≦ 發票日期。
驗收日期 ≦ 驗收期限。
竣工日期 ≦ 竣工期限 ≦ 驗收日期。
竣工期限:日期需與採購會議記錄註記相同,如因故須延後完工,則需事先上簽核准。
驗收期限:於竣工完成後一個月內辦理驗收程序。如係跨學年度或年度者,則以當學年度或年度之最後一天為驗收期限;簽訂契約者,以廠商完成履約書面通知次日起30天內。
竣工日期:以廠商發函之竣工報告為主。
驗收日期:於規定期限內完成驗收程序。
經費來源:選擇預算動用編號之正確經費。(如教補款、國科會補助、公民營計畫、校預算……等等)
驗收重點:
廠牌、規格、型號及尺寸是否吻合。
使用功能是否正常。
配件數量是否正確。
是否有操作手冊(視實際需求)。
是否實施教育訓練(視實際需求)。
採購會議記錄、廠商承攬同意書正本及檢核表需檢附之資料是否完整。
竣工日期、工程期限、驗收期限、驗收日期及經費類別是否正確。
【自行驗收】
工作程序:申購單位申購單位填寫並印出工程驗收紀錄表【工程期限應與招標規格說明、承攬同意書、契約之交付/完工期限一致】→驗收完成→連同請款/核銷資料併送陳核→採購保管組審查並印製財產增加單。
簽核流程:填表人→驗收人員→單位主管 ,請留意【簽章+簽核日期;簽核日期=驗收日期】
自行驗收項目請參考連結。
【採保組主驗】
工作程序:申購單位收到廠商書面通知完工→申購單位協調驗收時間【聯繫順序:營繕組(協驗 &會驗) →主驗→廠商及相關人員(如技師)】→申購單位填寫並印出工程驗收紀錄表【工程期限應與招標規格說明、承攬同意書、契約之交付/完工期限一致】→Email驗收通知→(驗收當日)實地操作驗收品項→驗收完成→連同請款/核銷資料併送陳核→採購保管組審查並印製財產增加單。
相關人員:
主驗人員 :
教補款、特別預算、全校重大修繕、單位預算:廖維欽先生,分機2323。
國科會、公民營計畫、責任中心、專屬款、學術發展基金:趙于泰先生,分機2326。
協驗人員 :營繕組人員
會驗人員 :申購單位主管及協驗單位主管
簽核流程:填表人→驗收人員→協驗人員→廠商→會驗人員→單位主管→主驗人員 ,請留意【簽章+簽核日期;簽核日期=驗收日期】
【其他單位主驗】
工作程序:申購單位收到廠商書面通知完工→申購單位與採保組(劉淑蘭組長,分機2320)協調驗收時間→Email驗收通知【包含主驗(總務長)、協驗(採保組組長)、監驗(財務處代表-楊齡齡)、廠商或相關人員】→ (驗收當日)實地操作驗收品項→驗收完成→連同請款/核銷資料併送陳核→採購保管組審查並印製財產增加單。
簽核流程:填表人→協驗人員→廠商→會驗人員→監驗人員→主驗人員 ,請留意【簽章+簽核日期;簽核日期=驗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