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個人申請報名注意事項
張貼日期:Mar 08, 2021 8:49:54 AM
欲報名大學個人申請的同學請注意:
大學個人申請為個別報名,請仔細閱讀簡章以了解報名流程以及相關重要日程,重要日程請參考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之公告。
設定密碼
查詢「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報名學科能力測驗(或術科考試)之應屆畢業生應於 110 年 3 月 19 日至 110 年 3 月 25日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9 時止,至甄選委員會網址,選擇「個人申請」,進入「審查資料上傳」,點選「應屆畢業學測(或術科)考生查詢在校成績系統」選項,查詢所屬學校上傳之「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PDF檔)」。
考生務必詳細核對成績證明之內容,如學業成績有誤者應於查詢截止日前向所屬高中(職)學校或甄選委員會反映。
查詢校系分則
透過查詢系統可以查詢各校系分則,各校系參採的考試成績有學科能力測驗考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術科考試等三項,考生得依申請校系要求選考。
報名參加「個人申請」之每一考生,申請校系數以六校系為限,大學得限制考生可申請該校之學系(組)數,違者取消考生報名該大學所有校系(組)之申請,詳見簡章「招生學校暨可選填學系(組)數一覽表」。
報名費
依考生申請校系數而定(以六校系為限);報名費須一次繳足欲申請校系數之金額,不得分次繳納。
一般考生每申請一校系新臺幣 100 元整;低收入戶考生全免優待;中低收入戶考生,每申請一校系新臺幣 40 元整。
未經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登錄有案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請先依一般考生身分繳交報名費,再依下列規定於 110 年 3 月 25 日中午 12 時前提出報名費全免或減免優待之申請。
繳費方式及注意事項
須先完成報名費繳費,始得進行報名作業。
繳費期間:110年3月22日上午0時起,至110年3月24日下午5時止。
繳費方式:
持具轉帳功能之金融卡(不限本人)至自動櫃員機(ATM)或網路 ATM 轉帳繳費。
至臺灣銀行總行或分行繳款。
至各金融機構辦理跨行匯款(限 110年 3 月 23 日前辦理)。
報名費帳號:報名費帳號一律以網路登錄方式取得。請於 110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 時起至甄選委員會網址( https://www.cac.edu.tw/ ),選擇「個人申請」,進入「網路報名系統」後,點選「考生個別報名作業-報名費帳號查詢」選項,登錄個人證號後,取得「報名費帳號」。
報名費帳號不論考生個別報名或學校集體報名皆僅限繳費一次,一經繳費完成,即不得再行繳費,請務必於繳費前審慎考量欲報考之校系數後再行繳費。
報名方式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且須先完成繳費後始得進行網路報名。
報名期間:110 年 3 月 23 日至 110 年 3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9 時止。
請先至甄選委員會網址( https://www.cac.edu.tw/ ),確認報名費入帳完成。
上網輸入報名資料及申請校系。
完成網路報名作業後,存檔或列印「完成網路報名資料表」,並自行留存備查。
其餘請參閱簡章。
甄試方式
第一階段(學科能力測驗、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術科考試、APCS篩選):依簡章「貳、分則」各校系規定進行篩選,通過者方能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有下列任一情形者,不得參加篩選:
(1)校系要求檢定、倍率篩選及採計之學科能力測驗科目成績總和為零級分(缺考、未報考成績以零級分計)。
(2)校系要求(檢定、倍率篩選或採計)之術科考試項目為零分(缺考、未報考成績以零分計)。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訂於 110 年 3 月 31 日上午 9 時起公告於甄選委員會網站,不另行書面通知。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及外加名額篩選考生,如欲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須繳交指定項目甄試費用至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大學。
部分大學除有指定項目甄試費繳交之規定外,另訂有指定項目甄試報名之規定,考生應依其規定時間及方式完成繳費及報名。
指定項目甄試費用詳見本簡章「貳、分則」各校系規定;繳費、報名之時間及方式,悉依各大學規定辦理。
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考生,須依各大學校系規定之繳交方式及日期,於期限內繳交應繳證明或資料。
網路上傳審查資料起始日期一律為 110 年 4 月 2 日,截止日期依各大學規定繳交截止日為準;審查資料上傳系統於繳交起始日至截止日之開放時間為:每日為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9 時止;為避免網路塞車,請儘早上網完成上傳作業。
甄選結果及錄取資格之處理
各大學對甄選總成績之處理,如有其他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
各大學招生委員會於 110 年 5 月 10 日前公告錄取名單,並將甄選結果及相關注意事項通知考生。
錄取生須依本簡章規定,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統一分發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統一分發
本學年度「個人申請」錄取生、「110 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以下簡稱師資保送甄試)錄取生及「110 學年度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以下簡稱醫事人員養成計畫)錄取生,應同時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一校系為限。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就讀志願序網路登記
登記期間:110 年 5 月 13 日至 110 年 5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9 時止。
於登記期間至甄選委員會網址( https://www.cac.edu.tw/ ),進入「網路登記志願」後,點選「就讀志願序登記」選項,輸入個人證號後,進行登記作業。
完成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後,存檔或列印「就讀志願表」,並自行留存備查。
統一分發結果訂於 11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 時起公告於甄選委員會網站,分發結果由各大學自行寄發通知,甄選委員會不另行書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