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科大繁星推薦同學注意事項

張貼日期:Apr 17, 2018 12:18:40 AM

考生排名網路查詢及複查

一、自107 年4 月17 日(星期二)10:00 起於本委員會網站「個人排名查詢系統」提

供考生排名(包括7 項比序及5 項同名次參酌比序之排名結果)查詢,惟本委員會

不另寄發排名通知,請考生注意。考生如未上網查詢排名,其錄取及入學權益受損

時,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考生若對排名有疑義時,請填妥「排名及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如附件六)並於

107 年4 月18 日(星期三) 12:00 前,以傳真方式提出複查申請,並以電話確定

本委員會已收到傳真,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申請複查概不受理;複查結果由本委員

會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回覆。

三、經複查後比序排名若有變動時,排名受到影響考生不另行通知,最新比序排名在考

生進入網路選填登記志願時,將同時顯示於網路系統作業畫面,供考生作為選填登

記志願之參考。本委員會亦將以複查後之比序排名進行分發作業。

選填登記就讀志願序及注意事項

一、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序期間:107年4月20日(星期五)10:00起至107年4月24

日(星期二)17:00止。

二、考生須至本委員會網站「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系統」選填登記就讀志願序,由本

委員會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三、每位考生須依其就讀科(組)、學程歸屬之高職15群之一群,選填登記各科技校院

於該招生群別及不分群之系(組)、學程志願至多25個志願,請考生審慎選填登記

就讀志願。

四、考生於系統所選填登記之就讀志願序,在未確定送出前皆可修改。確定送出僅限1

次,一旦確定送出後即完成志願登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或重填,請考生特

別注意。

五、凡於規定時間內未上網選填登記就讀志願或雖有上網選填登記就讀志願但未確定送

出者,均以未登記論,即喪失登記資格與分發機會。

六、完成登記就讀志願序並確定送出後,系統即可產生「就讀志願表」,考生應自行存

檔或列印,嗣後考生對就讀志願序登記相關事項提出複查或疑義申訴時,應檢附「就

讀志願表」,未檢附者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