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免戴口罩申請辦法
張貼日期:Sep 28, 2020 11:31:52 AM
申請資格:因身心因素或特殊狀況致無法於應試時配戴口罩者。
申請日期:109 年 9 月 29 日(二)至 10 月 7 日(三)
申請方式:
檢具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教學醫院或地區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且醫囑須清楚敘明未能配戴口罩原因及配戴後可能造成之影響,並向本 中心申請。
申請表及診斷證明書正本須以限時掛號,於申請截止日(含)前郵寄至大學入學考試中心「106032 臺北市大安區舟山路 237 號」,逾期不予受理(郵戳或其他等同有效的寄件憑證為憑);信封請註明「應試時免配戴口罩申請」字樣。
審查結果:無論審查是否通過,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皆於 109 年 10 月 21(三)前以 Email 寄發審查結果通知,請特予留意。
注意事項:
經審查核可之考生將移至備用試場應試。
未於考前出具診斷證明書申請免戴口罩或經審查未核可者,一律須配戴口罩。
經審查通過者,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將以 Email 寄發審核結果通知並以電話通知考生與所屬考分區,請考生於考試當日入場時出示審核結果通知,即可免戴口罩入場,但仍須配合量溫。
未通過審查者,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將另行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