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107學年度學士班特殊人才甄選入學招生及希望入學招生校內推薦報名

張貼日期:Nov 16, 2017 3:44:28 AM

國立臺灣大學107學年度學士班特殊人才甄選入學招生及希望入學招生校內推薦報名

 

國立臺灣大學107學年度學士班特殊人才甄選入學招生及希望入學招生各校各可推薦1名,相關訊息請見下列網站及簡章(如附件)

 

一、國立臺灣大學107學年度學士班特殊人才甄選入學招生

可在以下網址查詢 http://exam.aca.ntu.edu.tw/marsApply/Index.aspx

 

 

 報名資格:

   於各專門學科領域或專業技術領域已顯現卓越表現、極高天份及優異才能,並可檢具所推薦至本校系於「報名資格學系規定」訂定足資證明具有前項之才能證明者(請查閱簡章第7頁至第19頁),經在學之高中學校校長及師長們共同推薦後,由校方向本校提出申請,協同學生辦理報名。(推薦書格式可至報名網站下載)

 

二、國立臺灣大學107學年度希望入學招生

可在以下網址查詢  http://exam.aca.ntu.edu.tw/HopeApply/Index.aspx

 

報名資格:

符合以下任一申請資格,且可檢具弱勢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之各項證明正本者。(符合二項(含)以上者可重複勾選,但須個別備齊資料。本項攸關資格之證明如係由高中學校於證明之影本加蓋戳章者,本校不予受理)

1.至少最近連續3年(104年至106年)均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請詳見簡章內之身分說明。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3.新移民子女

報名應繳交資料

(一) 報名基本資料:請於「登錄報名資料」填寫各欄資料。

(二) 照片:最近6個月內脫帽半身正面之彩色大頭照,限JPG檔。如經錄取後,此照片檔將作為製作學生證之用。

(三) 符合弱勢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之各項證明正本:請查閱「三、報名資格」第(二)項之報名資格,並備齊各項報名資格之證明正本。

(四) 學歷證明:請繳交目前學生為高三學生之在學證明,並加蓋學校教務處戳章。

 

註:報名時先繳交在學證明文件,惟錄取後,應於辦理註冊入學時繳驗高中畢業證書正本。

 

(五) 高中歷年成績單正本(影本不予受理):

1. 本成績證明須由考生就讀高中學校出具,且須加蓋教務處戳章。

2. 歷年成績單之內容應包含高一至高二下學期共計4個學期各學科(含必修及選修)成績、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班級人數排名及班級排名百分比、類組人數排名及類組排名百分比。

(六) 個人自述書:本格式請由高中學校負責人員逕至本校報名網站下載。

(七) 校長推薦函1封:本格式請逕至本校報名網站同一網頁下載填寫。

(八) 教師推薦函2封以上:本格式同上。

(九) 具有利他、服務、關懷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有利審查(或相關佐證或須扶助)之資料:

 

有興趣之同學請備齊上述資料(同簡章)在規定時間內向註冊組報名。

1.  報名截止時間:106年11月23日下午2:00止。

  2.  請備齊上述資料(除報名基本資料和 校長推薦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