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王威先生獎學金開始申請,請有意申請於114年5月30日星期五放學前備齊資料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1.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在平均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2.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
本校在學學生學期成績合於上列規定,且家境清寒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A.家境清寒領有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者
B.家庭突遭緊急變故,導致經濟困難影響學生學習,能附相關證明者
C.無法取得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但家境確屬清寒,經導師家訪填報確認者
獎助金額:每學期全校6名,每名學生提供陸仟元整的獎助
申請書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