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國前署優秀原住民獎學金
一、申請日期:請於112年10月3日(二)放學前備齊資料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二、與其他縣市原住民獎學金無法重複申請,請擇一辦理。
三、改過、銷過後,無受小過以上處分。
四、申請項目:
(一)學業優秀:請於112年10月3日前送件。
1.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一科不及格。
2.應備文件:戶籍謄本、前一學期成績單、申請書(詳見下方附件)。
(二)才藝優秀:
1.申請資格請參考實施計畫。
2.請於113年3月10日前備齊資料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3.應備文件:戶籍謄本、前一學期成績單、獲獎證明文件影本、團體組附上競賽手冊、申請書(詳見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