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桌球教室開放使用辦法
本辦法於98年12月21日經由體育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
一、主旨:為了有效管理與維護本校桌球教室的設施及功能,提供本校師生
良好的教學與活動場地,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教室共設有十張球桌等設備。
三、開放對象為本校教職員工生為限,其他單位欲借用本設施需經過學校正
式申請場地程序之相關規
定,方能使用。
四、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早上8點10分~下午5點10分,若有體育志工管
理,則開放至6時30分,例假日不開放。每逢段考前三天,暫不開放。
五、本教室之使用以上體育課班級為優先,上課時間恕不對外開放。
六、嚴禁攜帶任何食物進入教室(礦泉水除外)。
七、嚴禁使用身體撞擊球桌,勿以球拍敲擊桌面或坐於球桌上方。
八、請於使用結束後,確實恢復各設備就定位與場地清潔工作,並關閉門窗
及電源。
九、請大家配合體育志工之管理,共同遵守以上之各項規定。
十、本管理辦法經本校體育委員會共同討論後訂定,並呈校長核准後實施,
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