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體育活動幹部培育計畫
一、依據:國立高師大附中推展校內體育課及各項班際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為促進本校提昇學生學習辦理體育活動知能及擔任運動競賽裁判之基本
能力,使有效推展校園體育活動,藉以蓬勃校園運動風氣普及運動人口,進而
養成學生紀律運動習慣。
三、辦理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四、課程:
(一)每學年辦理體育活動幹部培育內容至少應含三種類。
(二)課程內容:
五、實施方式:採講授、小組討論、體驗活動、集體反思、研習、分組實作等方式辦
理。
六、實施對象:各班體育幹部、運動代表隊成員及有興趣之學生。
七、經費:由中部辦公室酌予補助壹萬元供支應鐘點費、教材、誤餐費等。
八、實施期程:九十九年二月前。
九、申請補助程序:各班自行填寫申請表格(如附件一),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
十、研習結束後由學校依實際時數核發結業證書;研習後應參與辦理校園體育活動,
並得列入學校義工規範考核,或依學校獎懲法規定辦理獎勵。
十一、請將本計畫列入學年度體育組工作實施計畫中辦理。
十二、辦理結束二週內將成果表(如附表二)函送中部辦公室。
十三、本補助計畫經核定後施行,修正後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