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
1.前一次教育局辦理之校務評鑑報告及改善措施說明。
1-1 可建議家長會針對需要協助的家長,辦理相關親職活動,分享親職經驗,以利持續發揮學校教育的成效。
1-2 樓梯間可再多布置學生作品,已展示的學生作品宜標示作者及作品名稱。
1-3 可進行校園美景選拔及命名。(電子書1、2)
1-4 宜在教師互選教學優良人員之外,自行訂定或修訂現有的相關表格,採用更適切的遴選辦法。
1-5 部分教師宜注意應用適切的管教方式,尤其避免團體處罰。
1-7 宜就各項課程進行更有系統及適切的課程評鑑,以瞭解實施成效,及作為修訂的參考。宜鼓勵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就各項課程進行行動研究,以作為改善的參考。
1-8 部分教師宜注意作業的批改。
1-9 部分教師宜給予學生更多口頭及其他方式的鼓勵,以激勵學生的行為及學習;少數教師宜注意學生行為的處理方式;在學生做作業時,宜進行行間巡視,指導學生學習(如,作業內容、寫字姿 勢)。
1-10 部分班級的網頁宜再加以充實。
1-12 宜鼓勵教師參與好書推薦及介紹,以便與各個學習領域的學習內涵加以統整。
1-13 即將驗收的木棧步道可考慮設立感謝說明,以作為學習的題材之一。
1-15 就各項特色課程規劃課程架構,並注意其與學校願景(樂在學習、人文關懷、多元創意、精進卓越)及各學習領域的關聯。
1-16 適切進行SWOT分析,內部因素分析SW、外部因素分析OT,並請各個學習領域及特色課程亦進行分析。未來可考慮使用TOWS分析,以作為設計各項活動的參考。
1-17 課程發展委員會的家長代表,可考慮由對學校課程與教學有瞭解及有興趣者出席。
1-19 宜註明各項規章辦法訂定的單位及日期。
2.校長任期第二年自辦之外部評鑑報告及改善措施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