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員樹林國民小學
推動永續發展環境教育實施計劃 111.04.13
壹、緣起:
杜威:「教育即生活、學校即社會」。由此可知學生在學校除了書本的知識外,也包含了生活及周遭環境的各種知能與技能,尤其環境的保護、低碳的使用對於世代的生存與發展具有深遠影響。因此學校有計畫的推動與落實環境教育,讓學生在正式、非正式及潛在課程中,學習各項能力以達到知行合一的目標,實有迫切需要。
貳、目的:
一.讓學生瞭解人與環境互動互依關係,建立積極的環境態度與環境倫理。
二.透過教育歷程,提供全校師生獲得保護、改善環境、低碳使用所需之知識、態度、技能及價值觀。
三.建立全校師生對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的正確觀念。
四.培養學生愛物惜福的正確觀念,導正社會奢靡風氣,養成節約資源的好習慣。
參、實施原則:
一.課程安排兼顧校內校外的教育及正式課程與潛在課程的設計。
二.環境教育的實施應列入在課程計畫與學校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
三.全體教職員工應以言教、身教、境教等方式,負起推展環境教育的責任。
肆、組織:
伍、實施辦法:
陸、本校特色:
一.重視環保教育,於校園一角設置環保屋,將全校所回收之資源垃圾分類堆放在環保
屋每週定時開放回收,當回收物佔環保屋2/3的空間時,即安排資源回收,隨時保持環保屋之整潔。
二.本校環保屋內經過整理及裝飾,除了具備環保功能外,更添加了視覺上的美感,使
環保教育與美術教互相結合。
三.落實校園資源回收,徹底做好資源回收工作。
柒、經費
由本校環境清潔美化費及學生活動費支付。
捌、獎勵
對於環保工作推動認真之同仁,列入教學認真,績優教師考核之依據。
玖、本計劃經校務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准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陳沁源 學務主任:邱俊雄 校長:盧文平
教務主任:陳芸慧
總務主任:葉明棋
輔導主任:邱麗娟